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可以是村委会直接针对村民的,也可以是村民们之间的相互流转,在流转过程当中,流转后的经营使用权,收益分配,具体的面积等一定要详细的约定清楚,而且,农村的土地在使用时还有很多历史遗留下来的习惯问题,在和国家法律制度不冲突的情况下也要考虑在其中。

·在农村,2023征地补偿价格标准是什么?
      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征地拆迁常常出现。当土地被征收,会获得一定的补偿。具体补偿每个地区都有每个地区的标准。那么当征地拆迁发生在农村时,国家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呢?在农村,2018征地补偿价格标准是什么?我们接下来就此问题做出简要说明。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吧目光转向了房地产行业,买房已经是人生的头等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吧目光转向了房地产行业,买房已经是人生的头等大事了。当然买房要考虑的因素是很多的,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处好房产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那么如果买房了之后如果房屋质量有问题,我们又应该怎么办呢?房屋质量相关法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带着您来一起学习一下。 一、房子质...


·贵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贵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土地是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个人和单位是不可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的,所以对于一些农村的耕地,田地等,可能因为国家政府要用于建设一些公共的设施或者是道路的建设,需要用到该土地,国家就会依法的征收土地,但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地役权成立要件是什么?
      地役权成立要件是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地役权的概念 所谓地役权,是指土地上的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而得以利用他人土地的一种定限物权。地役权制度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所共采的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制度。地...


·不缴纳土地使用金可以吗?
      不缴纳土地使用金可以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着许许多多的税收,而且这些税收都是由国家明确规定的,但是这些税收中又有许多我们不了解的名称相似的税收种类,比如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费,两者名称虽然相似,但是意义却千差万别,缴纳了土地使用税,而不缴纳土地使用金可以吗?首先来了解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随着我国拆迁建设活动的大力开展,全国各地因为拆迁补偿而引发的冲突事件层出不穷?而之前网上盛传我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为标准来补偿被征地人,国务院是否颁布了该项条例呢?我们在...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纠纷有哪些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纠纷有哪些?根据我们的了解,随着房价的不断上升,二手房在房产交易中占据了很大一部分,这在房产交易中的比例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纠纷有哪些,这又会给消费者带来哪些避免不了的纠纷呢,下面我们就来跟您讲解。 房产中介存三大典型纠纷 针对房产中介法律纠纷...


·婚后财产分割案件的管辖怎么确定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
      婚后财产分割案件的管辖怎么确定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分割婚内财产。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


·征地拆迁按户口赔偿
      征地拆迁按户口赔偿 一、补偿标准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资料为准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按规定给予补偿。补偿标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资料为准。拆除违法建筑、临时摊点、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拆迁通告公布后改建、扩建、装饰的设施,以及其他原约定不补偿的部分,均不予补...


·费县国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加速期,各产业的建设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无不例外都使得电力需求颇为紧张,每到夏天,各地片区轮流停电就是最好的例证。国家的电力建设在新时期有了新的要求,电力设施的更新换代对土地有着不小的缺口,征地意味着补偿,那么费县国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费县国电征地补偿标准...


·农民有权拒绝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吗
      农民有权拒绝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吗现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听说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尤其是农村地区更为普遍,而政府征收土地往往是为了大型工程的修建。虽然说在被征收了土地之后,政府会给予被征收了土地的农民一定的补偿费,但是由于很多原因,很多农民还是不愿意自己的土地被政府征收的。那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