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几种在我国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几种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夫妻离婚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者离婚判决生效之日止。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属于共同所有的五种情况:(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规定的除外;(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协议离婚中夫妻怎样分割共同财产,其实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法律方面并不会做出干涉。所以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出现净身出户的情况。但要是在诉讼离婚中,法官对共同财产做出判决,就会遵循上述的原则。这个时候就会适当的照顾无过错方,对过错方少分一些财产。


·夫妻离婚财产律师费是多少?
      对于夫妻选择离婚但不愿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通常因为产生财产分割纠纷而去请律师帮忙,宁愿多付律师费也不愿意让对方多分得一点财产,而律师费是要根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的,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律师费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离婚财产律师费是多少?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


·法院不判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不判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


·结婚证弄丢了小孩能上户口吗
      可以,结婚证丢失后可以申请补办,且给小孩上户口也可携带出生证明等相关文件前往民政局开具证明,再去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户口管理规范》规定出生登记,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特殊规定除外。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什么?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尊重男女平等的原则,也就是说不会因为性别方面存在着差异而进行一个不平等的分配,第一、男女平等原则。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


·一、离婚财产公证书变更可以吗?
      一、离婚财产公证书变更可以吗?1、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2、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


·告小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告小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


·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后
      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后,一般当事人双方都会沉淀一段时候后选择再婚。再婚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二婚、三婚等等。再婚不等同于初婚,因为双方已经经历过一次婚姻关系,所以再婚的时候就会对财产问题比较敏感也比较的重视,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再婚财产继承问题是如何规定的?“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 ...


·夫妻离婚抚养费最高多少钱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其实并没有一个最高或者最低的限制,因为通常确定抚养费数额都是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的,并且日后还有可能变更抚养费数额。因此有人问离婚抚养费最高多少钱,其实可以理解为该怎么确定抚养费数额。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离婚抚养费最高多少钱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


·什么情况下可要求变更抚养权
      1、《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


·撤销婚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我国法律不断的完善,婚姻自由是众所周知的一项规定,但仍旧有人违反相关的规定,比如包办婚姻这一类活动就受到了您的关注,但是法律也给与了保障,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可撤销婚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了解多方面法律知识进一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一、可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


·《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后监护人是谁?
      《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后监护人是谁? 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