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工伤认定时间能中断吗?

在我国工伤认定时间能中断吗?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二、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主要是工伤认定的时间突然就中断了的这种状况也是非常的特殊的,一切有可能影响到工伤认定结果的证据但是当前还存在着争议的,就只能先把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去核实了然后工伤认定的工作才能够恢复的。比如说交通事故,交警部门的很多重要责任认定还没下来,这样社保局是没办法顺利的进行工伤认定的,除了中断也别无选择。



·解除劳动合同要怎样赔偿
      俗话说,劳动是最光荣的,工人阶级在社会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这就需要相应的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将获得相应的补偿。(一)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月工资的两倍;(二)经济补偿经济补...


·辞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辞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看来,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结束劳动关系。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即便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谁首先提出,至关重要。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


·特高压工程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具体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


·一、申请劳动合同仲裁书格式怎么写?
      一、申请劳动合同仲裁书格式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略)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


·在广州打工赚了钱之后,很多人可能就会涉及到开办公司,这时就要
      在广州打工赚了钱之后,很多人可能就会涉及到开办公司,这时就要去广州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才行,这样创办的公司才会是合法的,但是我们要注意,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并不是永久有效,因此当事人在营业执照到期之前要及时去对营业执照进行续期,那广州营业执照续期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广州营业执照续...


·非法使用童工如何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岁的用工都属于童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能使用童工,违反使用童工的将依法作出惩罚。即使中国有很多关于使用童工的惩罚文件,但是仍旧有单位冒险使用童工。下面将介绍普及童工和非法使用童工如何判决,以此使更多人关注童工问题。 一、非法使用童工的判决之罚款处...


·广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
      广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 老师作为社会上最为重要的职业之一,每个月的福利待遇也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而且每年关于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报道也是非常的多。虽然教师行业并不是公务员,但是教师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却与公务员的相类似,但是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每一年还需要对中国的公益...


·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 有什么注意事项?一、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三级施工企业办理工程总包合同...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规定是什么?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规定是什么?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规定是有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省、部属各类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向单位住所地区、县(市)...


·支付双倍工资的范围是怎样的
      若有人问支付双倍工资的范围,其实也就是指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需要注意,劳动者在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时候,若不符合规定的情形,那么此时肯定是不会得到支持的。那究竟支付双倍工资的范围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支付双倍工资的范围是怎样的只有符合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发生纠纷的时候,确认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能够让纠纷得到好好的处理。那么实践中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