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对于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对子女尽抚养责任的,通常就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这就需要钱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进行一个确定。那么实践中,究竟该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二、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法(1)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2)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用。现实中,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之后,才能据此支付子女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当然,要是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不支付抚养费的话,则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自己的义务。


·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一、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


·离婚后再婚子女抚养权还能争取吗
      夫妻离婚之后,如果遇到合适的对象,双方都是可以再婚的,但是很多人在选择再婚的时候往往会有很多的顾虑,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再婚之后会不会影响自己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关于离婚后再婚子女抚养权还能争取吗这个问题在我国法律上其实是有规定的,下面就来为您进行讲解。 一、离婚后再婚子女抚养权...


·香港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香港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按照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会议室,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


·同居多久能算作事实婚姻
      在80年代的时候,我国的法制还很不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很薄弱,表现在婚姻上,就是有不少人在结婚的时候只办酒席不领结婚证,这就可能会构成事实婚姻。那么,究竟同居多久可以算事实婚姻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同居多久可以算事实婚姻 我国对事实婚姻并不是通过同居年...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吗?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这种通过双方...


·一、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爷爷打儿媳妇算家暴吗
      算,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因此,公公打儿媳妇也构成家暴的,建议及时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


·当事人分居两年男人重婚要求离婚可以吗
      当事人分居两年男人重婚要求离婚可以吗长期分居两年以上只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但是也不完全依据分居。解除夫妻关系,必须合法的经过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或者法院诉讼判决等方式。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


·家庭内部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家庭内部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家庭内部协议有法律效力,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


·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程序是什么
      说到国家赔偿的问题,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国家赔偿的条件以及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程序都是如何规定的。其实,我们在进行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只有这样才可能申请到赔偿,而且,我们必须出具相关的证据进行证明。 一、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程序 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政府财政开...


·一、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应该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应该怎么办? 如果在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可以采取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救助,让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威胁他人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当然,也可以向亲人家属求救,最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第一时间介入解决。 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