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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个人行贿共同犯罪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一、单位与个人行贿共同犯罪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1、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行贿中,单位起主要作用,自然人辅助犯罪的。如果单位没有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则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辅助其行为的自然人也不能构成犯罪。如果单位构成犯罪,则按照单位行贿罪定罪,起辅助作用的自然人按照单位行贿罪的从犯处理。2、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行贿中,自然人起主要作用,单位起辅助作用的。如果自然人没有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对自然人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单位行贿罪的起刑点数额远远高于自然人行贿犯罪的起刑点数额,此种情况下,单位行贿罪的起刑点数额肯定没有到,不可能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同时从公平合理的角度也不宜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如果自然人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则按照行贿罪定罪处罚,对起辅助作用的单位按照行贿罪的从犯处理。当然,对单位的行贿处罚,还须注意对单位的处罚原则,即对单位可以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判处自由刑。3、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行贿中,单位与自然人的作用难分主次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解决其定罪问题。如果自然人没有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而单位行贿罪的起刑点数额远远高于自然人行贿犯罪的起刑点数额,此种情况下,按照该原则对自然人和单位都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自然人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则按照行贿罪定罪处罚,对起辅助作用的单位按照行贿罪的从犯处理。综合上面所说的,单位与他人进行共同犯罪那么在处罚的上面就会分主犯和从犯的,这具体的也要看实际的情况,但如果行贿的数额没有达到我国规定的起刑点,那么双方都不会构成犯罪;而构成犯罪的双方同样也都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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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过失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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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 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证据可能对犯罪事实产生影响,司法机关必须对案件进行再审的情况。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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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案件不转检察院是否可以?刑事案件批捕后案件不转检察院是不可以,因为一个案件如果要想经过最终的法院的审理的话,那么前期的一个步骤的话,就是由检察机关来提起诉讼,因此刑事案件的话,是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除非说有一些当事人自诉类型的案件。很显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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