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索赔内容有哪些

工程索赔内容有哪些?如何索赔?一、索赔处理的原则: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以完整、真实的a索赔证据为基础。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
二、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三、索赔条件
索赔条件,又称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5、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
6、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四、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4天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关于工程索赔内容,我们就总结到这里了,为工程合同的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等,在遭遇工程索赔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应有权益。

·劳动者讨薪找哪个部门最有效
      劳动者讨薪找哪个部门最有效拖欠劳动者工作的情况,其实在每一年都会上演,当然其中因为情况不同,劳动者实际采取的应对措施也是不一样的。而对于广大被拖欠了工资的劳动者来讲,自然希望可以找到一个讨薪的有效方式,那一般劳动者讨薪找哪个部门最有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讨薪找哪个部...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款单的格式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款单的格式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作为开发商和建筑商企业最为关注的一部分,工程质量也可以说就是企业的生命。在企业内部不断关注建筑工程质量的同时,国家也通过各种各样的政策和手段在规范建筑工程质量。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存在什么问题的话,会对相关单位进行罚款。下面我们...


·工地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怎么写?
      工地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为了健全本标段的工作制度,加强挖桩人员的责任心,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标段的工作实际情况,特签订责任书如下1、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2、年满18岁,体质好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


·工程分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工程分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对于规模比较大的工程来说,其包括很多子工程,如钢筋混凝土工程、电气工程等。工程发包人通常会将工程分包,交给不同的专业施工队伍完成。为了避免纠纷,保障工程质量,双方会签署一份分包合同。那么,工程分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吧。 工...


·取保候审可以出去打工吗
      取保候审能出去打工,但是去外地需要经公安部门的同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 住房是人之生存的根本,生活中的建筑
      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 住房是人之生存的根本,生活中的建筑房屋的主体大致可分为企业单位建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地产公司;另一种是私人建房,城镇一般不允许私人建房,所以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农村。在农村房主可以通过签署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的方式将工程承包给他人, 私人建房承包合同...


·企业未足额支付工资可随时辞职吗?
      企业未足额支付工资可随时辞职吗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注意自己的操作需要符合程序上的要求,不能违反有关规定的进行事情的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放弃社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放弃社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既是职工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故此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放弃社会保险的条款从法理上讲是无效的,企业员工也无权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以员工自愿...


·企业因为疫情不给工资怎么办
      企业因为疫情不给工资怎么办 一、企业因为疫情不给工资怎么办? 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 2、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3、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二、疫情期间企业拖欠工资申...


·建筑工程技术与质量安全管理的区别
      建筑工程技术与质量安全管理的区别是什么一、建筑工程技术与质量安全管理的区别是什么建筑施工技术简称建工,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简称质安。建工和质安在校学习的知识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是建工学得比质安深,而质安比建工多学了一些关于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建工重在施工技术,而质安重在质量...


·申报工伤后有哪些工伤待遇?
       一、申报工伤后有哪些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