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

如今很多人都没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同时具体约定的按揭期限也比较久。但在尚未还清房贷之前,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又想将房子卖出。那么此时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

首先,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应的工作。而具体的操作方向和步骤则应根据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和房主的具体要求而定。

其次,二手房产在交易之前最好将贷款付清。这样不仅会使房产交易更加迅速,也会使购买方多一份放心。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没还清贷款的房子怎么卖


买卖未还清贷款房产的具体操作:

(一)转按揭:

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二)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三)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三、尚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产能否分割

对于尚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按揭房屋,在离婚诉讼中能否进行财产分割,理论上存在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在付清全部房价款之前,对按揭房屋还未取得所有权,既然没有所有权,就不宜对按揭房屋的权属进行分割,可以先判归某一方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的相关意见就持这种观点。另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只要进行了房屋权属登记,就已经从开发商那里取得了所有权,陆续偿还的只是欠银行的贷款本息,而不是房价款,既然取得所有权,理当可以分割。

在金融实践中,按揭指购房人将其与房产商的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购房人所有的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贷款给购房人并以购房人名义将款项交由房产商以支付房屋价款,若购房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则按揭银行有权将该抵押房屋变价并优先受偿,其中,并不存在将按揭房屋的所有权转让银行的环节。所以,按揭人对于尚未付清全部贷款的按揭房屋拥有所有权,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已经取得权属登记的按揭房产,即使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也不能将其认定为尚未取得所有权而不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方按揭购房,其与银行之间形成的是以所购房产为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共同还贷,则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应由权属一方给予补偿),不妨碍按揭房产的权属确定与分割。

对于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其实也是允许再次买卖的。只不过此时有条件的限制,这也是出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考虑。此时要么由贷款人及时的提前还清剩余贷款,不然购买者也是可以帮助贷款人还款的,之后才能进行按揭房的买卖。但我们不建议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卖房,毕竟期间容易产生较多的法律风险,对当事人来讲是很不利的。

·房产的继承公证书的样本是什么?
      房产的继承公证书的样本是什么?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


·天津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
      由于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土地资源也随之紧张起来,所以政府出台了二套房的所得税征收的政策来有效的缓解房地产开发商的脚步,但是每个地区的政府发布的二套房政策各不相同,每个地区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下面的我们就整理一下天津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


·二婚老公去世后房产怎么继承
      二婚老公去世后房产怎么继承配偶去世之后,如果死亡的时候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共同财产,除另有约定之外,日后在进行遗产分割的时候,配偶会先得到共有财产一般,其余的部分继承人在进行遗产继承。如果遗产有部分是家...


·昆明房改房的产权年限是多少,相关政策有哪些?
      昆明房改房的产权年限是多少,相关政策有哪些? 一、昆明房改房的产权年限是多少? 有关于房改房的产权年限问题,在我国是不分区域,所以,昆明房改房的产权年限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那么,房屋其实是没有产权年限的,有年限的是土地。房改房的产权年限是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70年。 ...


·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什么?
      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什么?当前国家正在实施新农村建设政策,其中避免不了农村房屋整改,农村居民难免要担忧房屋拆迁的问题,但又不了解相关的政策以及条例。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按揭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
      买房作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是绝对不能草率的。但是在无法全款买房的情况下,大都会申请按揭贷款买房的,但是具体的按揭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了解。 一、按揭贷款买房的过程 (一)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并获得贷款支付单据,银行后按照相关...


·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
      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首先是双方要协商一致订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审查申请手续,由管理部门查验,审查产权,并由估价人员对房产进行估价。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通知双方办理立契手续,双方持买卖合同和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并缴纳税费,最...


·成都专业离婚房产律师事务所怎么挑选?
      成都专业离婚房产律师事务所怎么挑选? 步骤一:“硬件”检查 无论是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都有一定的“硬性指标”,就像卖小吃要有营业执照一样,否则就成“无证小贩”了。 律师本人要求有律师执业证。有一些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他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不具备律师资质证明,经验和相关法律...


·婚后女方一人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有吗?
      婚后女方一人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有吗 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 1、属共同财产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


·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怎么办?
      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怎么办?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也可以通过APP直接办理。对于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请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即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根据《中...


·农村干部解决农村房屋买卖案例判定购买无效的依据有哪些?
      近年来房屋买卖的纠纷并不少,常出现的纠纷在于房屋的购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房屋购买法律效力纠纷存在多数是二手房或农村房屋。那么农村干部解决农村房屋买卖案例判定购买无效的依据有哪些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以供您了解。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以认定无效为原则,认定有效为例外,...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