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款标准
  (1)原房补偿标准: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2)购房补偿标准:征收安置房安置价格低于4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0%确定;高于4000元(含4000元)低于5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2%确定;高于5000元(含5000元)低于6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4%确定;高于6000元(含6000元)每平方米86%确定。
  2、住宅房屋实行统拆自建的征收补偿款标准
  (1)原房补偿标准: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2)建房补偿标准:钢筋砖、木砖结构20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150元/平方米。
  二、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三、住宅房屋搬家费、自行过渡费和提前搬家奖励费补偿标准
  (1)搬家费:按被征收人的联合确认建筑面积计算,超过240平方米的,以24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2000元的补足至2000元。
  (2)自行过渡费
  ①东山、秣陵、麒麟街道过渡费,按联合确认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元,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汤山、淳化、禄口、谷里街道过渡费,按联合确认面积每月每平方米9元,不足900元的补足至900元;横溪、江宁、湖熟街道过渡费,按联合确认面积每月每平方米8元,不足800元的补足至800元。过渡期自被征收人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征收安置房为多层的,过渡期不超过24个月。征收安置房为小高层、高层和超高层的,过渡期不超过36个月。自逾期之日起,每月支付双倍的过渡费。
  ②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的,一次性给予50元/平方米补偿,超过240平方米的,以240平方米计算,不足5000元的补足至5000元。
  (3)提前搬家奖励
  ①在第一时间段内签约并搬迁的,按联合确认面积给予410元/平方米的奖励(每户不足5万元补足5万元);在第二时间段内签约并搬迁的,按联合确认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奖励(每户不足3万元补足3万元);第三时间段内签约并搬迁的,按联合确认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奖励(每户不足2万元补足2万元)。
  ②奖励时间段由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在项目所在地公告。
  ③在奖励时间段内未签约搬迁的,不予奖励
  以上就是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房屋拆迁补偿除了房屋土地的赔偿还涉及了搬家费及自行过渡费的补偿,特别是提前搬家还能获得不少奖励。配合政府的拆迁工作时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拆迁补偿的获取是我们的正当利益。若拆迁补偿未能到位,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帮助。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二手房的房价低,这是和普通的商品房相比较来说的。如果单独就二
      二手房的房价低,这是和普通的商品房相比较来说的。如果单独就二手房来说,对我国普通公民几十万的数额这并不是一个小的数目。所以购买二手房也是按揭付款的比较多。如果公民决定购买二手房的话,肯定在购买的时候就需要考虑一下,二手买房子银行货款怎么划算? 一、二手买房子银行货款怎么划算? 房...


·不同情况下离婚房产分配问题该怎么解决
      离婚时的房产可能是一方在婚前购买,而夫妻两人在婚后共同还贷,还有的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针对这些不同情况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该如何分割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


·房屋赠与税怎么扣
      生活中做各种事都得按规矩走流程,甚至是属于自己的房子亲手送给自己最亲的人我们也得向国家缴纳一定的手续办理费用,就在父母想把自己的房屋赠送给孩子们的同时却在担心房屋赠与税怎么扣这个问题,那么这个费用是我们能接受的吗,我们就来简单了解一下房屋赠与过户的手续流程以及费用吧。 一、房屋...


·不可以抵押的房产有哪些
      有些房地产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用来作抵押。对于这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抵押,否则不但起不来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法律中规定的不可以抵押的房产有哪些呢?现在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不可以抵押的房产有哪些 房地产抵...


·中介租房应注意什么问题
      中介广告是目前租房者租住房屋的主要方式之一,选择这种方式租房的,对于租房者来讲可以节省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当然有中介作担保,也不用担心被骗。但此时,也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到底中介租房应注意什么问题呢?律师635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中介租房应注意什么问题 (一...


·房屋办理他项权利的流程具体有哪些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都会涉及贷款,而贷款需要他项权利的保证,那么,房屋办理他项权利的流程具体有哪些,这些流程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定的对于国家的房产市场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对于这些流程的办理首先是自己害怕麻烦从而导致自己无法进行相应的抉择,只要自己选择好了就可以进行相应的手续...


·如何正确的书写兄妹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如何正确的书写兄妹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一、兄妹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赠与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赠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系 关系,就甲方赠与房屋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经充分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1、赠与房屋的基本情况 赠与房产为甲方于 年 月 ...


·房主卖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房屋出卖时出卖方所需准备的各种证件都有其特定的证明内容。由于不同的地区有各自的房产管理条例,各个省市的规定可能会有细微的不同,大致总结了所需的证件供您了解,以便您办理卖房手续。 一、身份证明 1、身份证 出卖方身份证证明出卖方个人信息,该信息需要与下面的各种证件上的身份信息进行...


·对个人房产婚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对个人房产婚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


·一、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卖方如果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但还未办理过户,那么买方可以优先过户,但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卖方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致使双方无法达到合同目的,这时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


·离婚房产评估程序是什么样的?
      生活中有一些夫妻可能会面临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免不了要涉及到房产问题,房产评估则是在夫妻一方对于买卖房屋的问题意见完全相反,而房屋又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发生,房产评估就是对房地产的价值所做的一系列评估。那么离婚房产评估程序是什么样的呢? 一、房产估价程序: 1、获取估价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