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开发商有违约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

很多人本来想买一套心仪的楼房,但结果因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导致不想继续购买。但是,购房合同已经签订了,如果解除合同的话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有违约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现在,就让我们来为您分析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开发商有违约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
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解除做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开发商违约后买家能否解除合同,就要看《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那么买家就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解除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二、开发商违约买家怎么解除合同?
(一)开发商违约买家怎么解除合同?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因此,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或者,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合同在开发商收到买家的解除通知后便解除。如果开发商有异议,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开发商违约买家怎么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怎么办?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合同解除以后,开发商不需要再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也不需要再履行付款义务。如果房屋已经交付或者房款已经支付,则应当退还彼此。而且,如果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不存在正当理由,那么买家还可以要求赔偿。
总之,开发商违约后买家解除合同的权利是有条件的,而且必须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解除。实践中,大部分当事人都因为房屋合同解除问题而对簿公堂,因此购房者应当事先联系律师准备诉讼材料和收集证据,毕竟咱普通人在打官司方面只是略懂一二。


·哪些情况下业主能拒绝收房?
      哪些情况下业主能拒绝收房? 哪些情况下业主能拒绝收房?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


·房屋出租中介的责任是什么
      房屋出租中介的责任是什么房屋中介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三点:1. 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2. 因中介的过...


·一、婚前农村增宅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农村增宅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金计算方式有哪些? 一、补偿标准各地不同,当事人被拆迁的房子地段不同,补偿也不同,应该以当地(江油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答复为准,如果当事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双方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二、拆迁居住房屋补偿: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


·卖方房屋签合同毁约后果是什么?
      卖方房屋签合同毁约后果是什么 卖方房屋签合同毁约后果是什么 (一)、若买方上诉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卖方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预告登记与房产登记有什么不同
      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预告登记”和“房产登记”有着相似的面孔,因此极易被购房者混淆,从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那预告登记与房产登记区别有哪些呢?只有正确登记,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将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一、预告登记与房产登记区别预告登记,是指...


·买卖二手房违约金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违约情形,那么您知道二手房买卖的违约情形都有哪些吗?既然一方存在违约行为,那么就要对另一方赔偿违约金,不过要是买卖二手房违约金达不成一致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买卖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卖方违约引起的纠纷 目前...


·二手房由于价格相对比较低廉,而且很多情况下,在购买二手房的时
      二手房由于价格相对比较低廉,而且很多情况下,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二手房当中的家电等都是一应俱全的。正是因为这样,所以目前各省的二手房交易市场还是非常的火爆的。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像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些证件必须要审核清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办二手房过户和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二手房的购房风险
      1。物管温柔的隐患 单位的宿舍一直是受二手房市场追捧的对象。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宿舍内居住人群较简单,邻里人情味浓,所以此类二手房除硬件条件外最吸引购房者。但在这浓浓人情味背后却隐藏着物管隐患。此类型二手房多不存在专业的物管,小区管理多由单位聘请的离退休人员完成,看门...


·省道修路拆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


·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三、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