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商局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一、工商局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理1、更换账号。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账号,那么在这个账号下登陆的各种信息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出。因此,一旦发现了泄露的源头,就要立刻终止使用这个账号,从源头切断泄漏源。2、更改重要的密码。现在的人离不开网络,一旦个人信息泄露,涉及面非常广。尤其对于喜欢网购的人来说,个人信息往往和银行账号、密码等重要的信息联系在一起。因此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应该马上更改重要的密码,避免造成经济损失。3、报案。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应该报警。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和你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一起处理。这样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隐私权,还可以避免更多的经济损失。4、律师起诉。如果个人重要的信息丢失,而且知道怎么丢失的或者是有很多线索,那么就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律师给予肯定的答复,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5、收集证据。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而且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6、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个人信息泄漏后,不仅可以用这些信息盗用你的账号,甚至还可能骗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所以一旦你的信息泄露,或者联系工具账号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你的亲朋好友,要他们倍加防范,以免上当受骗。7、无关重要的信息可以不予理睬。现在信息泄露十分严重,防不胜防,如果事事都要追究,可能不会有那么多的精力和时间。因此对于无关紧要的、不涉及自身利益的信息,可以选择不予理睬。二、工商部门是否会真的泄露隐私?1、工商部门使用的业务系统是省工商局开发的,而且所有数据资料都储存在省工商局的服务器中,省局也投入大量资金人力加强数据安全,工商局一般是不会向任何人泄露任何有关涉及登记人的相关隐私信息;2、电信诈骗在全国范围内成为政府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如果遇到诈骗应该提高警惕,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向有关部门报案,或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向工商部门进一步核实。三、如何保护好自己的隐私1、要管理好含有自己隐私的物品。2、发现有人披露自己的个人隐私,要依法制止,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隐私权。3、我们还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现在个人信息的泄露有很多原因,我们在平常生活中购买东西,登记注册等,一不小心就会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被倒卖,对于工商局泄露个人信息问题,一定要向有关部门核实或者举报,及时处理好有资金往来的账号,以免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我们平时也要做好保护个人隐私的工作,提高警惕性,防患于未然。同时更多地关注和学习关于隐私保护知识,不要轻信他人,也不要侵犯别人的隐私,当个人隐私暴露受到威胁或者损失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对比表
      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对比表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


·签订试用合同违法吗,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不知道您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单位在您入职后,并不是与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只是签订试用合同。那么,在法律上,单位只与劳动者签订试用合同违法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签订试用合同违法吗 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未成年16岁进厂算不算童工?
      未成年16岁进厂算不算童工? 如果已经满16岁但不满18岁就是未成年工,不是童工。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法律是允许雇佣的。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


·房屋维修工程验收单有哪些
      房屋维修工程验收单有哪些注意事项?现在许多的房屋建筑工程都有着售后维修跟进的服务,每一个峻工环节都有相应的负责人。所以对于维修的验收也会存在一定的标准。对于房屋维修也会有详细的记录。接下来我们就给您介绍下房屋维修工程验收单有哪些注意事项?在我国房屋维修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借助各种专...


·劳动法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是什么 什么是“代通知金”?
      劳动法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是什么 什么是“代通知金”?最初我国劳动法中并无“代通知金”的相应规定,目前也不是我国劳动法律中的一个正式名词。所谓的“代通 知金”源自于香港雇佣条例,意思是雇主或雇员只要给予对方通知期内雇员本应计算的工资额,就可无需给予通知而随时终止合约。后来 深圳将该...


·五年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多少钱?
      不管是大型国企,还是私营企业,都应该和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里面,会写清违约责任条款。企业违约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企业计算经济补偿,要根据离职员工的工作年限计算,基数就是员工的月工资。对于离职员工而言,要积极向企业索赔。那么,五年劳动合同辞职违约金多少钱?现在我们就给您做...


·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依据条款
      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依据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


·员工在工伤鉴定结果拿到后多久能得到赔钱?
      我国法律对解决劳动纠纷最理想的状态就是员工受伤拿到鉴定结果,单位迅速做出赔偿。但是现实似乎并没有那么顺利,很多员工在做完工伤鉴定之后,单位对赔偿都是一再拖延,员工追要也不给。那么,我国法律对工伤鉴定结果拿到后多久能得到赔钱是否有规定呢? 一、工伤鉴定结果拿到后多久能得到赔钱? ...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简而言之为: 误工费赔偿项目:工资、津...


·一、外派员工工伤认定如何认定?
      一、外派员工工伤认定如何认定? 对受派临时出差人员的工伤认定,原则上采取职工的行为是否符合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伤亡作为认定标准。如果受伤时伤者没有明显认定为非工作原因的,一般应认定为工伤。对于受临时指派出差直接从事某项具体工作人员,整个过程实际上都应认定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如果受...


·劳动者参加劳动后,理应获得劳动报酬。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
      劳动者参加劳动后,理应获得劳动报酬。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企业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但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此时,很多人想要了解企业以什么方式支付工资,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以什么方式支付工资 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