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怎么举报?

童工作为我国社会人群中的一个弱势群体,所以在很多地方都要受到国家及相关部门的保护。现实社会中还是有很多的热心人士,积极帮助那些正在受压迫的童工,也通过各种合法有效手段进行解救,很简单就是向有关机关进行举报。那么,有人就问了发现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怎么举报?

一、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
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常见的使用童工,未经备案登记招用员工,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等都属于非法用工。依法打击非法用工,是我国政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二、怎么举报?
(一)、根据《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违反以上规定的,都要依法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非法使用童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三)、法律依据:1、《劳动法》第九十四条【非法招用未成年工处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当我们发现由企业或者经营者招收童工,我们就应该向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进行举报,尽早的解救那些正在受压迫的童工。也让那些非法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接受法律的制裁,不过我们在举报前还是要清楚知道该童工的情况,不要造成误会,这样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


·未鉴定工伤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进行工伤的鉴定,如果劳动者未鉴定工伤可否解除劳动关系呢?这个问题是很多劳动者非常关心的,也是经常会遇到的,有些用人单位再劳动者受伤之后就私下解除劳动关系以逃避自己应付的责任,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做如下的整理。 一、未鉴...


·一、员工如果生病如何请病假?
      一、员工如果生病如何请病假?病假申请流程用工单位有不同的规定,不过大同小异,就是带上医院的诊断书,主治医生的病假条找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然后到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具体申请病假需要什么条件,劳动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


·受疫情的影响公司推迟发工资合法吗
      受疫情的影响公司推迟发工资合法吗一般情况下,疫情期间工资不可以延迟发放,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延迟发放工资的情况:1、若无法按时支付薪...


·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可以吗?
      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可以吗?申请工伤认定不需要证人。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


·工伤伤残鉴定后不辞工后能拿到什么补偿1.职工因工
      工伤伤残鉴定后不辞工后能拿到什么补偿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


·一、成立工人出版社的条件是什么?
      一、成立工人出版社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 (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四)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工程在进行修建的时候,像脚手架这些工具都是必不可少的,工程人员在脚手架上面攀高下低,所以说对于脚手架的工程质量一定要有所保障,否则员工的生命安全就会存在很大的隐患。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当中的脚手架工程也会承包出去,我们将为您介绍建筑脚手架工程承...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1、施工合同签订前的律师合理提示。律师应合理提示施工企业履行相应的义务: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施工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履行...


·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做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做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员工试用期随时可以辞退吗
      员工试用期随时可以辞退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做完工伤认定有工伤认定书会过期吗?
      我们知道,遭遇工伤后,为了让相关的责任方进行相应的工伤赔偿,应该及时做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书,伤者可以通过与相关责任方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获取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么,有人对此提出疑问,做完工伤认定有工伤认定书会过期吗?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工伤认定书是不会过期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