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变更登记要哪些材料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变更登记要哪些材料
拥有土地使用权后最重要的事宜就是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土地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在使用的过程中可能会给自身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很多方面都会收到限制,但是在办理之后可能还会出现意识的情况,那如果出现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话,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呢?

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办理程序

1、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

2、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3、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

办理期限 自国土资源局收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没有土地使用证会带来很多的问题,所以在土地使用证丢失之后一定要在尽快的时间内办理,否则遇到我问题的话处理起来是非常麻烦的,关于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这样的问题,其实在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方式,但是大体都是相同的,我们到当地的土地管理局咨询即可得知答案。



·荒山荒地可以被强征吗?被强征如何维权?
      荒山荒地可以被强征吗?被强征如何维权? 一、荒山荒地可以被强征吗?被强征如何维权? 1、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2、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3、政...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政府在搞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可以收回土地,对于被征地农民,支付一笔补偿款。一般来说,征地补偿标准每年都会发生变化,其参考依据是当年的土地平均产值。那么山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结合山东省有关政策和您...


·在我国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吗
      在我国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吗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公民认为自己其实没有必要说必须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即使不办理土地使用证,对自己的用地和住房等都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问题的话,往往才会想到土地使用证的具体用途。下文中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吗? 一、在我国...


·酒驾和判刑人员关押地点一样吗?
      酒驾和判刑人员关押地点一样吗?一般不会关押在一个地方;应当根据你犯罪性质、层级对你进行分类管理,与你同级处遇管理的的犯人关押在一起。分级处遇管理是看守所对犯人分类的基本依据。第四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改造表现等,对罪犯实行分...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几种?
       一、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几种?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的土地共分为十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部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23646元/亩;旱地/园地:11823元/亩;林地:5911.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2955.7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塔山工矿发展...


·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
      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在自己依法获得的土地被征收之后,就可以依照合法的程序,获得土地的补偿款,以使得自己的生活水平依旧能维持,但是并非是所有的单位,在征地工作完成之后,会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补偿,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一、遇到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当对安置补偿方式不满意时,不能聚众闹事...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可以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一)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法律依据1、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


·个人的征地补偿款是收入吗
      个人的征地补偿款是收入吗我国在脱离以前的旧社会后都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也就是集体所有制土地,但是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国家在需要对土地进行征用的时候是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也会对原使用土地者给与一定的补偿,那么个人的征地补偿款是收入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
      上海最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其外来人口数是不言而喻的。既然外来人口那么多,那么想要在上海买房的外地人自然也非常多。但是究竟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在上海买房呢?法律我们为你整理了关于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的相关内容如下。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


·征地补偿标准青岛是多少?
      征地补偿标准青岛是多少?青岛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自2018年9月1日起,全市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