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律师做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律师做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被批准后,法律援助中心会委派律师协助打官司。尽管法律援助是不收费的,但是律师应当尽心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律师服务。如果律师有违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那么律师做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介绍下吧。
一、律师做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1)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3)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4)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有前款第(2)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三、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综上所述,当前我国专职的法律援助律师很少,大部分都是由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做法律援助工作应当本着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当律师不接受法律援助案件或者在办案过程中收费的,会被行政部门给于警告,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吊销律师证。


·第一天入职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第一天入职需要签劳动合同吗入职第一天一般情况下公司相关手续还没有办理完,还来不及签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的都是合法的。所以,并不是在入职的第一天,尚处于试用期就必须要马上签合同。只要是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行。如果劳动合同明确...


·什么叫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
      什么叫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童工规定: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法律依据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蓬勃发展。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也频繁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多发性、严重性等特点。所以我们要对工程质量严肃以对。如果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我们可以寻求以下法律依据,让我们了解一下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的...


·我们发现在一些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具体约定服务期,
      我们发现在一些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具体约定服务期,通常在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情况下,才会进行服务期的约定,主要还是怕培养了劳动者之后,对方却辞职不干了。而对于劳动者而言约定服务期会有一些注意的事项。那到底约定服务期注意哪些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劳动者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除了单位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外,劳动者个人或其家属也是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的。那么针对劳动者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呢?这显然是与单位申请认定的步骤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劳动关系就是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关系,但是有的时候并没有纸质的劳动合同书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却是一种事实存在的。对于这类情况,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一、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


·一、职工工伤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一、职工工伤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


·计件工资制有加班费吗
      现实中,有的劳动者属于计时工,而有的属于计件工,这是与一般的工时制不同的。那么针对其中的计件工资制,会不会有加班的时候呢?而计件工资制有加班费吗?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计件工资制 指按照职工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 (或作业数量) 和预先规定的计...


·一、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能以醉驾辞退么?
      一、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能以醉驾辞退么? 单位可以辞退,如果你的醉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了。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结算书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编制的格式,工程结算书、竣工图、施工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单、以及国家相应的工程结算文件。 工程结算书内容: 第一部分:结算书的封面页,记明发包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结算造价、编制...


·公务员工伤病休待遇如何规定?
      公务员工伤病休待遇如何规定1、公务员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以公务员因公受伤没有工伤保险赔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公务员法》第2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第3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所以,公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