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什么

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规划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项目。园林绿化可以给城市增添美感,使人们的生活环境更加舒适惬意。现如今,园林绿化已经成为了城市的一个必备项目,有些园林已经成为了城市的一道风景。为了促进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政府制定了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我们来一起看一下吧

一、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什么

园林绿化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美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就称为园林。园林包括庭园、宅园、小游园、花园、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等,随着园林学科的发展,还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或国家公园的游览区以及休养胜地。

绿化工程的质保期开始时间:按照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当绿化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施工方要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邀请甲方、监理、设计方一起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均正常,都要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从这一天起就进入养护期了。如果此次验收不合格,各方会提出整改意见,一般有限期时间,到时再进行验收、签字,总之,以多方签过字的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

根据查的资料,没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质保要求,但是可以按照国家行业标准 CJJ 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建设单位所交付给你的绿化进行验收,如果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就可以合法的要求对方整改,甚至是合法性的拒收。 依据合同约定。一般都会写在合同里,最少一年!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怎样进行园林景观工程质量评估?

质量检验和评定的分析

1、准备工作要搞好质量检查和评定,必须做好以下机房面的准备工作。

(1)根据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及特殊工序说明事项等资料分析工程的设计质量,再依照设计质量确定相应的重点管理项目,最后确定管理对象(施工对象)的质量特性。

(2)按质量特性拟定质量标准,并注意确定质量允许误差范围。

(3)利用质量标准制定严格的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4)进行质检质评人员的技术培训。

2、检查和评定方法工程质量的判断方法很多,目前应用于园林施工中的质检方法主要有直方图、因果图、排列图、散布图和控制图5种。这几种方法均需取样本,依据质量特性,绘制成必要的质量评价图用以对施工对象做出质量判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没有强制性的规定的。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可以通过合同协商进行约定,但是由于园林绿化工程的特殊性,园林绿化工程的质保期一般都是最少一年。我们在这里提醒您,如果在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过程中不合格,是可以依法拒收的。

·在工作中
      在工作中,受伤之后肯定公司会进行赔偿的,毕竟自己受了伤,肯定内心是不平的,算是抚慰金吧,当然,能保证自己是安全的最好。那么,受伤之后肯定会进行工伤鉴定,这样公司才进行相应赔偿。那么,我们来看一下,受伤后做工伤鉴定谁出钱呢? 1、按现行规定,工伤后,进行伤残鉴定的,有工伤保险的,...


·沿海大城市良好的就业环境吸引了大量外地人工作、生活。其中不少
      沿海大城市良好的就业环境吸引了大量外地人工作、生活。其中不少人都通过努力在当地购买了商品房。目前,不管是投资还是自住,异地购房的情况十分普遍。而一些城市实行限购政策后,外地人无法购买二套房,那么,异地购房属于房屋买卖吗?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异地购房属于房屋买卖吗?...


·一、合同到期公司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合同到期公司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即劳动合同期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到期后除非单位同意维持或者提供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


·按照劳动法36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什么?
      按照劳动法36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 本条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制度中最关切双方利益的行为,目前,劳动合同方面发生的大量争议,大多是由于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有的企业片面强调其用人“自主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至第41条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明确规定。合同解除方式有三种,即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企业单方面解除,法律中并不存在劳动合同的自动解除。“视为自动解除”恐怕是企业一厢情愿而已。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


·工伤职工做伤残鉴定要多少钱?
      工伤做伤残鉴定要多少钱?工伤鉴定费是由各地物价局根据所在地的生活、经济水平综合考量制定的,所以各地都是不同的,大约在300到400之间。但是不管工伤鉴定费是多少,可以肯定的是工伤鉴定费是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按各地规定,不服设区的...


·一、工伤认定被中止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被中止怎么办?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2.等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结论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取消中止情形,...


·我国规定工伤伤残鉴定多长时间
      对于申请工伤鉴定的当事人所担心的工伤伤残鉴定多长时间这个问题,国家对于工伤鉴定委员会也有着时间限制。工伤鉴定委员会只要已经开始受理当事人的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就必须要在国家规定的时间之内,将工伤鉴定的结论报告书在发到当事人手中的,所以有需要的小伙伴们就跟随我们的脚步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承揽合同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劳动力契约化也变得越来越常见。劳动力契约化的普遍,出现了很多形式的劳动力使用方式,就比如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合同、雇佣合同等都是表示劳动力价值的使用方式。在这几类常见了劳动力使用方式中,一般承揽合同与劳动关系最容易弄混淆,那么承揽合同劳动关系...


·鼻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关系存在的标志,劳动者除了要对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义务之外,还可以得到相应的权利,比如说在工作时发生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赔偿的权利,那么鼻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 工伤,又称为...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都有哪些
      很多时候都是在用人单位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才会由受伤职工个人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当然这也是对自身利益做出保护的一种方式。而个人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材料的,那到底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都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都有哪些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