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我国的商品房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拿到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期限的。也就是说老百姓买到的商品房,房屋所有权是自己的,但是产权却有一定限制,像普通住宅的话,最长是70年。那么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下面我们结合最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关于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您不用担心,年限到期后,可以续期。《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所以说,商品房在土地使用年期期满了之后,也无需担心会被扫地出门无家可归。您是可以对土地进行一个续租的,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
二、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 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我们谈了下自己的看法。现在国家并没有具体的政策对此做出规定,但是从物权法来看,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可以通过续期的方式继续持有该商品房。国家不会因为使用期限到期而对商品房强制征收的。随着房地产市场改革的推进,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早晚会清晰起来。


·征地拆迁流程是怎样?
      征地拆迁流程是怎样?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


·村民耕地被强征怎么赔偿?
      村民耕地被强征怎么赔偿? 一、耕地强征 1、耕地强征侵犯了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四条规定:健全征地程序。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国家是怎么规定的农村的土地在我国法律当中归纳的属于集体土地,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全体农户所有的。一直以来,集体土地的使用和分配和城镇土地就存在较大的差异,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年限几乎可以说是永久性的。除了宅基地外,农业用地和耕地,这些都还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农...


·我国法院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否可以判决
      我国法院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否可以判决在日常生活当中,我国公民总是会因为一些各种各样的问题引发一些纠纷和矛盾,但是不管是什么样的矛盾,您在解决过程当中千万不可以冲动,实在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我的法院进行判决。即使针对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发生了纠纷,也是可以提起诉讼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郑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郑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在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为了协调区域总体和谐发展,我国不仅要发展一二线城市,也要发展除一二线以外的城市。所以为了发展郑州及周围城市一起发展就需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公路的建设,方便交通的便利。所以在城市规划中就需要征地了,但是在郑州最新征...


·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市场化的逐步深入,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公司。公司不断壮大的过程中,为了跟上发展的脚步,成立分公司就是一种有效的办法。那么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 一、 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


·最新重庆市江北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重庆市江北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人民分别发布相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专业拆迁律师将重庆市江北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重庆市江北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8000元/亩;  重庆市江北区征...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也越来越方便,俗话说的话想致富先修路。那么,修建高速公路就会必不可免的征收土地。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一些帮助。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进程中,何为听证?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进程中,何为听证?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进程中,何为听证? 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听证是指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行政机关依据被征收人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征收行为进行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 《国...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变更登记要哪些材料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变更登记要哪些材料 拥有土地使用权后最重要的事宜就是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土地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在使用的过程中可能会给自身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很多方面都会收到限制,但是在办理之后可能还会出现意识的情况,那如果出现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话,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


·镇政府、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镇政府、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