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务在企业改制后的归属是怎样的

债务在企业改制后的归属是怎样的?

一些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企业资不抵债。在出现这种情况之后,企业可以通过改制的方式来扭转目前的书面,以获得新的生机。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多种,无论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会对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有一定的影响,债务在企业改制后的归属是怎样的?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改制后的债务归属是怎样的?

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

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债权人以新设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应当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由企业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企业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由企业与职工共同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企业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产作价入股与他人重新组建新公司,所购企业法人予以注销的,对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买受人应当以其所有财产,包括在新组建公司中的股权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重新注册为新的企业法人,所购企业法人被注销的,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应当由新注册的企业法人承担。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除外。

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

以收购方式实现对企业控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仍由其自行承担。但因控股企业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致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则由控股企业承担。

二、企业改制的方式

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

(一)整体改制

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

(二)部分改制

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

企业改制一般有内启动、外启动和内外启动相结合等方式。

1、内启动主要是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包括经营者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2、外启动就是通过其他所有制企业整体兼并、收购或控股参股国有企业。

3、内外启动相结合则是既有一块是引进外面优势企业的,又有一块内部职工入股。

无论是内启动还是外启动,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内外部共同参股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

企业改制的方式包括了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它们在债务归属的处理上有所不同。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会涉及到企业改制,国有企业的改制要经过职工大会的同意,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需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

·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
      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借条的标准格式合法有效的是怎样的借条的标准格式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 省 市今______借到 现金人民币____万...


·当事人如何在法庭上证明对方的借条是高利贷
      一,当事人如何在法庭上证明对方的借条是高利贷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以确认为高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


·借钱给别人是打借条好还是打欠条?
      借钱给别人是打借条好还是打欠条? 应该打借条。 借条和欠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


·食药行政处罚罚没款多久要缴纳?
      食药行政处罚罚没款多久要缴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当事人在法...


·打印格式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打印格式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打印的借条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有效,借条打印还是手工书写均有效,不对借条的效力产生影响。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有出借行为。二、哪些借条是无...


·手里有欠条就一定能打赢债务官司吗?
      手里有欠条就一定能打赢债务官司吗 在债务纠纷的官司中,债权人所持有的欠条是很重要的证据资料,因一张完整有效的欠条能够有效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但是债权人只要手里有欠条就一定能打赢债务官司吗?除了欠条这一证据之外,债权人打债务官司需要有哪些证据,才能让胜率更大?对于这些问题,本...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紧张的局面,除了申请银行贷款之外,公司还可以对外发行债券来实现融资目的。发行公司债券是有一定的法定程序的,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毕竟对于公司而言,发行债券是件大事。一、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公司法...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是继承人吗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


·追债时收集好了证据之后要怎么做
      在现代社会中,不乏有那种“三观尽毁”的债务人,他们不但不为自己不还债的行为感到羞耻,反而还自豪自己很能耐能顺利逃债,对于这种情况,债权人一定要掌握充分的证据。那么如果追债时收集好了证据之后要怎么做呢,这也就是说,掌握一定证据后应如何讨债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追...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金融借款纠纷怎么处理 ?
      金融借款纠纷怎么处理 ?一、金融借款纠纷怎么处理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二、金融借款纠...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