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一、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1、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
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根据该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
的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又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这种合同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及建设施工中的客观事实,及双方结算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本质。其中有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只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来重新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3、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又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这样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分包企业因此种行为取得的利润将被法院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缴,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同样的收缴处罚。二、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和肢解发包的区别(1)对应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承包人之间;肢解发包发生在发包和不同的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承包人之间。(2)对象指向不同。转包和肢解发包的对象是工程或分部分项的工程,是承包合同中整个建设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而劳务分包仅指向工程的劳务。(3)合同效力不同。转包和肢解发包均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于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承包并不禁止。(4)法律后果不同。转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肢解发包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和肢解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总承包人不承担责任;而劳务分包双方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纠纷的预防(一)做到合法分包,规范操作首先,项目部负责人在授权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企业劳务作业的资质等情况,以免签订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产生不必要的劳务分包纠纷。其次,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在订立劳务分包合同时,必须完备合同条款,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应采用200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再次,要建立劳务分包合格名单。定期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同时要加强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作为工程承包方,在合同生效后,应主动履行合同中承诺的义务,为劳务分包单位创造施工条件。同时,作为工程责任主体,应依据合同,强调劳务分包单位在施工中的连带责任,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履行合同。(二)做到劳务分包用工合法、规范为了避免劳动合同纠纷发生,职工劳务作业队招用农民工必须规范操作,应当按照规定先报批后使用,严禁擅自招用农民工。今后使用农民工可采用两种方式:1、通过劳务公司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2、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现有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上述劳动合同类型,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应采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禁止使用自然人(包工头)以及无资质的劳务队伍“包工头”私拉滥招、非法用工、违法劳务分包、拖欠民工工资等行为,是发生劳务分包纠纷的根源。因此,禁止使用“包工头”以及无资质的劳务队伍是杜绝劳务分包纠纷的根本,也是大势所趋。建设部早已在2005年出台文件,将在3年内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逐步取消建筑劳务领域的“包工头”,清退无资质的劳务队伍。同时,对一些施工能力强,信誉良好的队伍鼓励他们进行工商注册,获取资质证书,与他们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就是把工程作业承包给他人,但是总能因各种原因发生纠纷,所以,在进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预防,免得发生纠纷后让企业手忙脚乱。
·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2023年规定是怎样的?
近些年,随着我国普法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职工个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当工作中受到伤害时,您基本上都知道应该先进行工伤认定,只要确定了属于工伤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具体赔偿多少主要依据是受伤程度,那么,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规定是什么呢?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具体可以分为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当然应注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具体可以分为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当然应注意约定将诶出不能与法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但在一些情形下,可能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现实中,究竟哪些情形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一、在我国不解除劳动合同去另一个公司行吗?
一、在我国不解除劳动合同去另一个公司行吗?
(一)原用人单位有权辞退你《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新用人单位担风险对于双重劳动关系,只要后...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通知谁
其实对于工伤认定或者说工伤伤残鉴定的结果,并不是说只有员工本人比较关心这个问题,肯定用人单位也是非常关注的。尽管说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好像表面上非常不在乎,不配合员工的工伤事宜,员工个人在维权的过程当中,用人单位其实是非常关注的。而且有很多劳动者甚至都不清楚,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
·企业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企业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
·工程质量监理责任是什么?
工程质量监理责任是什么?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2、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3、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二、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可...
·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
在工作中,总会听到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这种时候我们要做的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应得赔偿金。但是赔偿金有多少才合理呢?或许有很多人并不是特别了解,因此我们总结下文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的问题。
一、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劳动争议仲裁面临的问题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面临的问题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裁面临的问题
现行法律对劳动争议设置了仲裁前置程序,不服仲裁可以申请复议,不服复议还可以提起诉讼,导致劳动争议解决周期长,浪费当事人时间、精力,也影响了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审判机关的资源整合。笔者建议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及仲裁机构应逐步加以...
·劳动合同期未满违约金如何进行赔付?
在外工作时都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些时候会因为人为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导致在劳动合同期未满时就离职,那么这时劳动合同期未满违约金如何进行赔付呢?对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参考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劳动合同期未满违约金如何赔偿?
(一)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一、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法合同生效吗?
一、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法合同生效吗?劳动合同在主体不合法的情况下合同是不生效的。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是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只有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