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抚养费追讨方式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要支付一笔抚养费。尽管抚养子女是父母的责任,但是有些人在离婚后,并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孩子一方应该主动站出来维权,向对方追讨抚养费。那么离婚抚养费追讨方式是什么?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离婚抚养费追讨方式是什么?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三、子女抚养费变更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综上所述,离婚后,支付抚养孩子一方没有拿到抚养费的,应该向对方追讨这笔钱。离婚抚养费追讨方式通常是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法院做出判决。对方拒绝履行抚养判决书的,当事人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即使是离了婚也应该履行,最好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抚养费问题。


·一、审理离婚案件查财产吗?
      一、审理离婚案件查财产吗?1、没有一方的申请,法院不会主动去查的如果到法院诉讼离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提交夫妻感情破裂和财产的证据,法院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2、如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隐匿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相关证据,法院决定调查的,会采取查询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


·分开之前可以男方离婚转移财产吗?
      分开之前可以男方离婚转移财产吗? 不可以转移财产;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


·一、自愿净身出户还给抚养费吗?
      一、自愿净身出户还给抚养费吗?净身出户也有义务抚养孩子,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其人自身经济条件,结合双方协商的结果。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1、净身出户是指...


·写了离婚协议书只要签字生效吗
      一般在协议方式下离婚的,那么才需要夫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因为之后办理手续的时候,也是会要求提供这个协议书的。而从签订了协议书之后,到办理离婚手续,这中间可能还会有一定的时间。那写了离婚协议书只要签字生效吗?这会涉及到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的问题,下面就让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


·一、协议离婚孩子归爸爸女方是否可以争夺抚养权?
      一、协议离婚孩子归爸爸女方是否可以争夺抚养权? 是可以的。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夫妻一方重病,另一方不愿意治疗,能否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请求分割夫妻财产的两种重大理由,即: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可以看出本条规定所列...


·遭遇家庭暴力要怎么离婚
      遭遇家庭暴力要怎么离婚离婚既可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当然,选择哪种方式离婚,这是当事人的权利,但也需要在法律规定下来作出选择。那实践中,遭遇家庭暴力要怎么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家庭暴力怎么离婚——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


·彩礼在离婚时是共同财产吗?
      彩礼在离婚时是共同财产吗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


·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般情况下年龄在2岁以下的小孩通常会判给母亲来抚养,年龄在10岁以上的小孩,需要听从小孩的意见来判决抚养权。如果夫妻双方是生育了两个小孩,一般是男女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小孩。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归谁的问题,需要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以及生活环境等因素而决定。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时候会根据小...


·离婚时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时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有哪些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


·起诉小三要孩子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小三要孩子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可以起诉孩子的父亲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从当地的发展水平、小孩的实际需要、对方的收入等综合衡量。父母对于子女的责任义务不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对于婚姻关系无法挽回的父母来说,应当认真考虑如何在婚姻关系解...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