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对工伤鉴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尽管说我国的工伤鉴定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和鉴定技术,一般来说,鉴定的结果是比较正确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如果对于鉴定的结果不满意的话,也是可以依法申请二次鉴定的。不过,申请二次鉴定的话,是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书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对工伤鉴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是什么?

一、对工伤鉴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为:

申请人:某某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某区某某街某号;法定代表人:王某,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某市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某市某区某街;法定代表人:李某;电话:……。

申请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之雨劳社伤险认决字第25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依法认定齐某在2009年5月27日的受伤为非因工受伤、不属于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对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9年11月27日作出的雨劳社伤险认决字第25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处理决定不服,现依法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

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书》仅仅只用寥寥五个字"经调查核实"就当然得出"齐某于2009年5月27日因工作原因导致左手指受伤情况属实"之结论,显然不能成立。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既未载明劳动者齐某的工伤认定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及相关证据,更列明其调查核实的经过和依据,显而易见,被申请人所作《工伤认定决定书》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六条关于"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间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之规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

其次,齐某虽系在工作场所受伤,但其受伤时并非上班时间,且在受伤前一直跟其丈夫闹离婚,经常无端辱骂其他同事,甚至于常常念叨不想活之情形,加之侯某受伤时,并没有任何痛苦的表情,即便当同事发现后叫她,她亦表现出一副无所谓之状,这是全厂皆知的事实--我们提供了在场员工的证明,也向被申请人提交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书,但被申请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对此只字不提,毫无只言片语。从侯某受伤的前后表现,足以肯定其系自伤自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之"自残或者自杀的",属于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被申请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明显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雨劳社伤险认决字第25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依法撤销被申请人雨劳社伤险认决字第25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还申请人以公道。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某某技术有限公司

2010年2月8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1份;

原处理决定书复印件1份;

证人证言3份一套。

我们可以看出,在申请书中,对鉴定不服的理由和其他相关的证言证据等,在申请书重要交代清楚。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准许二次鉴定。不过,如果二次鉴定的结果和第一次是一样的话,那么,这当中所有的花销就需要当事人来承担了。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有哪些
      一、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有哪些 根据解除行为是否经双方协商一致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两种,其中单方面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两种。 (一)协议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具有法定情形...


·上班碰了两颗门牙怎么去鉴定工伤
      上班碰了两颗门牙怎么去鉴定工伤 一、上班碰了两颗门牙怎么去鉴定工伤?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


·苏州工伤鉴定结果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法律的普及,劳动者开始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在苏州工作时受了工伤,肯定得了解苏州工伤鉴定的标准,那么苏州工伤鉴定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苏州工伤鉴定结果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


·员工能和分公司签合同么
      员工能和分公司签合同么?员工可以和分公司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


·工伤认定复议过程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认定复议过程是如何规定的? 拟写复议申请,对复议结论不服可起诉要求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上海工伤待遇双重赔偿可以得到吗?
      上海工伤待遇双重赔偿可以得到吗? 可以得到; 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怎么处理(一)、辞退补偿的会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怎么处理(一)、辞退补偿的会计处理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内容主要有八项,其中第7项就是"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因此,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按照《...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范文怎么写?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范文怎么写?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可以主张赔偿吗?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可以主张赔偿吗?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可以主张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


·工伤认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
      之前我们讲过,工伤赔偿是需要在工伤认定之后才能顺利进行的,没有工伤认定的话,对于想申请工伤赔偿的职工来说是十分困难的,但有些公司却不愿意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就有些人好奇原因了,那么工伤认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 一、报工伤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


·工程质保期起算时间如何计算
      工程质保期起算时间如何计算?建设工程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法律规定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