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要如何对合同诈骗罪判刑

要如何对合同诈骗罪判刑

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活跃度显著提高,这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在与被害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合同诈骗危害严重,必须予以严厉打击。不过实践中要如何对合同诈骗罪判刑呢?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要如何对合同诈骗罪判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法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2、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从以上可以看出,个人犯本罪和单位犯本罪量刑起点都是单处罚金刑。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在经济往来中签订的合同,标的额达到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是常有的事,但是一般被认定合同诈骗,行为人将要面对的处罚却非常严厉。涉嫌合同诈骗罪,我们建议您委托一名专业的辩护律师参与案。关于要如何对合同诈骗罪判刑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专业分包合同用备案吗
      用备案,凡是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发包承包交易工作,均须在本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办法按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执行。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后,由承包方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由劳务分包的承包方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司法解释
      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司法解释我们都知道,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对于不可抗力,法律有更进一步的规定,有着更丰富的内涵。在介绍完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后,将从最常见的合同里的不可抗力的司法解释来解释不可抗力的认定。 一、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


·生育期间合同到期会解除吗
      生育期间合同到期会解除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用人单位必须做的是“续延”而非“续签”。不得以怀孕为由解...


·签订动产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包括什么?
      签订动产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包括什么?质押合同也和其他的合同一样,必须具备了一定的实质生效要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一、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什么 1、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而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 3、该合...


·未签合同主动离职有补偿金吗
      未签合同主动离职有补偿金吗?未签合同主动离职的有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


·股权转让合同诉讼时效中断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股权转让合同诉讼时效中断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


·合同变更后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后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合同变更后有什么效力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


·合同纠纷会不会判刑?
      合同纠纷会不会判刑? 一、合同纠纷会不会判刑 关于合同纠纷会不会判刑这个问题,如果当事人有违法犯罪情节的,是可能被人民法院判刑的,比如涉及到合同诈骗罪,如果只是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则不会被判刑。 二、合同纠纷有哪些处理途径 实践中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私募基金合同订立范本
      私募基金合同订立范本私募基金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 我们是由资深证券从业人士组成。正直、诚信、敬业的为客户管理证券资产,本私募“基金”不“坐庄”,(不选择流通性差的股票、不选择ST类股票、不选择权证进行操作)。乙方对自身情况具...


·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能并用嘛
      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能并用嘛不可并用,而且违约金就是损失赔偿金,两者虽有区别但都是对守约方进行补偿,其本质是一回事。因此,不得判违约方既承担违约金又赔偿损失。《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了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对其与违约金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二者都是事先约定的,合同中约定的违约...


·解除买卖合同报建费应该有买家承担吗
      解除买卖合同报建费应该有买家承担吗 一、解除买卖合同报建费应该有买家承担吗? 买家不需要承担报建费,买家无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话只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买家可以单方面的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甚至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包括: 1)...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