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也为了方便人们的出行,大量的修建铁路高铁等项目,同时这些项目需要征地的支持,但也会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那么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土地补偿标准

二,集体经济发展基金

三, 附着物补偿标准


四,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五,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六,失地农民就业培训

七,园中村改造

八,人口基数计算

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市建成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40000元/亩;旱地/园地:220000元/亩;林地:1100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55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市发展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80000元/亩;旱地/园地:190000元/亩;林地:950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4750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东南耕作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56250元/亩;旱地/园地:78125元/亩;林地:39062.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9532.15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东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45000元/亩;旱地/园地:72500元/亩;林地:3625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8125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城中村改造政策有哪些?


1、土地出让金除上缴省里的3%和提取净收益的10%廉租住房建设基金外,市财政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项目所在地的区政府,用于被拆迁村民的补偿安置。

2、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参照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文物钻探费、考古发掘费、房屋初次交易费、房屋土地权属初次登记费等其他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标准的30%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各类政府性基金按规定缴纳。


3、商品房建设中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电信、广电等综合管网的开口费、初装费等非维护性和非使用性经营服务收费,且属于市级权限范围内设定的,按标准的30%缴纳;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管辖单位收取的其他经营服务性费用,原则上按标准的50%缴纳。

主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征地精神,对土地进行征收但也要保证原土地使用者的生活水平不会降低,对各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有一定的规定,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律师为你解答。

·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
      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 无论是商业用地还是住宅用地,都是有土地使用年限的。在您的土地使用证上也注明了土地使用年限。 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 需要根据土地法来确定,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比住宅用地短。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各类土地的使用年限。 一、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


·吉林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标准?
      吉林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标准?吉林市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


·买住宅楼有土地使用证有风险吗?
      买住宅楼有土地使用证有风险吗?买住宅楼有土地使用证是有一定的风险的,但是是可以购买的。因为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也就是意味着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房屋的所有产权。未经审批同意,此类房屋不能上市交易,私下签定交易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购买时一定要谨慎对待。二、买住宅楼有土地使用证存在...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不意味着出让取得的所有权,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因此,有人主张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应受该规定约束,尤其对于有限的土地资源,租期过长,将...


·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
      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 一、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


·农村宅基地有争议怎么处理
      一、宅基地有争议怎么处理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


·外嫁的女儿有土地继承权吗
      外嫁的女儿有土地继承权吗没有。1、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


·四川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的规定是怎样的?
      四川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在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缴纳补偿金,故而一般被征收的是农村类型的土地。各地的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不通过的,今天本站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四川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规定,制定此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呢? 一、四川农村征地补...


·农村征地补偿律师西安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征地补偿律师西安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由于政府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会对被拆迁者作出一定的补偿,因此在实践中,由于征地补偿所引起的纠纷并不少见。如果当事人对补偿款的发放或分配无法达到一致,可以诉讼至法院由法院作出裁决。通常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会聘请律师代理案件,那?农村征地补偿律师...


·由于目前我国流行着一股集中区热,许多地区都为了招商引资的便利
      由于目前我国流行着一股集中区热,许多地区都为了招商引资的便利,提前办好了相关的厂房设施。所以厂房租赁对于企业来说不失为一种捷径。那么,一般的厂房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包含该问题答案的一份材料,不清楚的朋友可以稍作了解。 一般的厂房租赁合同签订流程...


·遗嘱公证处可以异地办理吗?
      遗嘱公证处可以异地办理吗?不能。《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