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结婚后,若感情破裂,有权自主选择是否离婚,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生育了孩子的,在办理离婚手续前,是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具体来说,离婚后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上述规定,仅仅解决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注:哺乳期是两周岁),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满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也没有明确“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具体操作办法,离婚当事人仍然明白。下面我引用一下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许会帮助您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上述解释简单规定了离婚中关于孩子抚养如何判决的一些意见,供法院审案参考适用,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
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律师建议: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就需要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是不得随意变更的,但是在出现法定事由后,也是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此时,离婚后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由于人民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根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故而是需要向人民法院列举自己的优势,以及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客观情况的。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为了使人口·增长速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要求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实施计划生育,各地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宜于本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东省也不例外。根据广东省相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我们可以知道,对于那些在计划范围之外出生的孩子,父母是需要按照广...
·离婚提出赔偿条件都?
离婚提出赔偿条件都有哪些
一、离婚提出赔偿条件都有哪些
(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
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
·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做
孩子在尚未成年之前,需要依靠父母的抚养,这样才能健康成长。而要是父母离婚的话,按照规定也是不能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离婚的时候确定孩子归一方抚养的,之后其实也是可以要回抚养权。那实践中,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做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一、离婚后子...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是什么?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是什么
一、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
(一).法官自...
·一、重婚罪被害人都?
一、重婚罪被害人都有哪些人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
·离婚的时候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离婚的时候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一、离婚的时候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离婚起诉书也称作离婚起诉状。书写方法如下:
首先在第一行正中间写上离婚起诉状,第二行写上原告人姓名、出生日期、所住地 、电话号码、 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第三行写上被告人姓名、出生日期、...
·郑州市补缴社会抚养费有没有法律规定
社会抚养费是我国政府针对社会生活当中,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条例的夫妻征收的一种强制性的政收费用。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超生的话,那么多数夫妻都会自觉的将当地收费部门交纳社会抚养费。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缴纳的话,那么就必须补交社会抚养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郑州市补缴社会抚养费有没...
·分居多久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分居多久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分居多久都不会判决离婚,分居只是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
·结婚7年离婚还要归彩礼钱吗?
一、结婚7年离婚还要归彩礼钱吗?
一般不需要,但没有结婚证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
·一、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
一、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的手续有: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颁发离婚证...
·离婚探视权法院一般怎么判
国家对于不断上升的离婚率,也在做着法律的完善。希望通过法律的干预,可以最大程度的对离婚后的孩子的成长给予帮助。探视权是离异父母未抚养一方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方式,那么在民法典中,离婚探视权法院一般怎么判。离婚探视权法院一般怎么判?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