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针对大城市外来人员子女教育的问题,我国政府提出了租售同权,并

针对大城市外来人员子女教育的问题,我国政府提出了租售同权,并在一些地方展开试点。目前,一些大中城市都出台了租售同权方面的具体政策,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天津是我国四大直辖市之一,房屋租赁市场很大。那么,目前天津租售同权可以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了解。
一、目前天津租售同权可以吗?
租购同权是指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少有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都可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住建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二、租售同权政策影响哪些方面?
1、从政策面来看,如前所述,包括“租售同权”在内的鼓励租房政策并不是以改变各城市房价长期趋势为目的,相关政策更多是从呵护房地产市场、保持稳定发展的原则出发来进行设计,在房价预期不变及政策护航的基础上,可以预见房地产投资所受影响有限。2、从房地产市场本身来看,除去房产本身保值增值的特性外,资源紧缺的核心一二线城市,“租售”很长时间内都不可能完全“同权”,鼓励租房政策更多解决人才短期居住问题,长期来看一旦经济条件允许,租房客就会快速转向购房市场。附带门槛“租售同权”的二线及部分三线城市,长期房价稳定上涨预期具有其内在原因,“租售同权”政策更大程度的是作为人口导入策略的配套,本质是降低所需人才进入和安家门槛,先租后买将成为大部分人的选择。3、在各地的鼓励租房政策中都有着多渠道加大租赁房供给的政策,甚至在土地拍卖中,“只租不卖”用地也低价被国企购入,这些政策形成的低价租赁房在短期内会对租房市场价格产生冲击。但如之前所述,政策目标是稳定房地产市场,而不是建立一套住房福利制度,因此,低价租赁房有其区域或者人群的特殊针对性和时效性,在绝对规模上难以和个人或机构租赁用房相比,且租赁用房根据区位、配套等条件不同有着自身的定价体系。讲到这里,您应该知道了天津租售同权可以吗。按照住建部出台的文件规定,天津市并不在租售同权试点城市之列。在众多试点城市中,广州市是最早出台具体政策的。租售同权,其实就是保障租房人子女的平等教育权。按照广州市规定,持有当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可以在租房区域就近入学。


·一、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吗—可以的特殊情况 1、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而不要求另一方承担的,另一方就可以按约定不支付抚养费。 2、离婚后,如果男方同意女方不承担小孩抚养费,或小孩已...


·一方想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
      在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显然就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这种情况下,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官的判决也是可以达到离婚目的的。那此时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想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


·起诉离婚需要分居两年?
      现在很多夫妻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离婚,而离婚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每一种离婚方式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有些夫妻在离婚前处于分居的阶段,导致感情变淡甚至破裂,最终签署离婚协议。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分居两年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诉讼离婚 1、定义...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要好多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要好多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1、法院要收到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


·离婚案件原告必须出庭吗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分为了原告与被告,由于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对相关情况进行质证,而要是当事人缺席的话,肯定是不利于案件真相查明的。因此,有的人就认为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必须出庭。那到底离婚案件原告必须出庭吗?而此时被告又是否必须要出庭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案件原告必须出...


·近亲结婚婚姻是否无效?
      近亲结婚婚姻是否无效?近亲结婚婚姻是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达法定婚龄的。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


·男方不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是否可以
      目前在我国可能结婚以后,大多数的情况下还是男方主要负责家里面的开销,女方在照顾家的方面付出的比较多一点。所以说大多数情况下还是男方的经济收入水平要多于女方的,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判给了男方,那么有一部分男方可能也不会强制要求女方来承担抚养费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


·一、离婚还需要公正财产吗?
      一、离婚还需要公正财产吗?离婚前办理财产公证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如果离婚前不能办理...


·一般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
      一般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到公安局进行报案,从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


·在离婚时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在离婚时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一、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适用此项规定时,应当注意到两个问题: (一)此项限制仅针对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