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发生了工伤是一件令人十分痛苦的事情,因为发生工伤不仅身体上痛苦,而且还需要向用人单位索赔,在索赔之前还需要进行鉴定,那么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17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划分的?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职工遇到工伤后索赔的项目包括哪些?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首先我们想要在这边告诉您的是,江苏省的等级工伤鉴定标准为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因为江苏省的规定是七级到十级为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最后想提醒您,工伤等级的鉴定标准需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的。

·有劳务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有劳务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劳务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有劳务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和债务人协商,协商无果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一)、根据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规定,即使女方婚后没有收入,但是仍然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针对男方名下的存款,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效益都归夫妻共同共有。对于夫妻共有财产,不问夫妻收入对其的影响,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


·学生因打暑假工被骗要如何维权
      学生因打暑假工被骗要如何维权如今很多学生在寒暑假的时候都会外出打工,减轻家里的负担,这虽然是好心,但在打暑假工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往往被骗。那现实中,学生因打暑假工被骗要如何维权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学生因打暑假工被骗要如何维权 1、根据...


·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有时候,用人单位可能会通过一些手段而大肆的剥削劳动者,甚至还会出现违反法律规定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那么,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详细内容,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是指在...


·合同期限届满辞退员工要补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多久
      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公司辞退员工的辞职报告需要写吗?
      公司辞退员工的辞职报告需要写吗? 一、公司辞退员工的辞职报告需要写吗? 1、公司辞退员工,协议离职,员工不需要写辞职报告。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的,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不肯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员工不肯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该条款规...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复杂的建筑除了需要大致的框架来支撑整体以外还需要对细节上的设备进行安装,虽然照规模来说这些细节的东西似乎不会因为安装的问题而产生很大的事故,但是其实往往是这些细节安装出错而引发了连环的质量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一、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


·公路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公路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公路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项目: 合同段: 甲方(承包人) : 乙方(分包人) :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


·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辞退员工
      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辞退员工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