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往往都会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的,但是不同性质的房产,分割的办法是不一样的,而由于很多夫妻不了解这些规定,因此导致了很多的纠纷。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房产分割应注意些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后全款购房

1、婚后全款购房,离婚时应按市场价平均分割,得房者可给另一方一半补偿。市场价以评估公司的评估价计算为标准。

2、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如果竞价不成,可由法院判决确定。

二、婚后贷款购房

1、房屋净值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减去未还款本金。市场价以评估公司的评估价计算为标准。

2、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如果竞价不成,可由法院判决确定。

三、婚前一方付全款购房

这种情况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再分割,无论离婚时是否取得房产证。

四、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并已领房产证

房屋属个人财产。婚后偿还的贷款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进行分割。婚后无论是个人偿还贷款还是以共同收入偿还贷款,均不影响认定该部分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婚后贷款购房,婚后领取房产证

房屋属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进行分割。注意:用房屋市场价减去一方以支付的部分款项,剩余部分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说明:婚后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不影响房屋共同财产的形成。

六、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双方共同还款,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

此种情况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不就产权归属进行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领取房产证后,另行起诉来确定房屋归属。

七、父母部分出资购房

父母在婚前出资购房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将扣除此款,剩余价值进行分割。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全额进行分割。

八、离婚时,一方提出买房时曾向父母借款,另一方对此借款不予认可。

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进行实质性审查,通常会告诉主张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九、房产证上记载有第三人名字(子女、父母的名字)时,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婚后房产本记载一人名字

1、在离婚诉讼案中,不对房本进行判决,有关产权的诉讼应当另案起诉。

2、也可以中止离婚诉讼案,告诉当事人就房屋产权争议另案起诉,待房屋产权争议案作出判决后,离婚诉讼继续审理。

十、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婚前领房产证只记载一人名字

离婚时如果不能证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法院不支持要求分割房产的请求。

夫妻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如果房屋是属于婚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市场价平均分割,但是如果房屋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则房屋不属于分割的范围之内。要是你还不清楚,建议你登陆网站咨询在线律师。

·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按照以上《合同法》说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虽然房产公司因延期交房构成违约,但其无权解除合同,买方作为守约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买方并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合同依然有效...


·购房时的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
      购房时的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签售的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买受方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


·公司出售房产隐名股东参加决议吗?
      公司出售房产隐名股东参加决议吗?隐名股东不可以参加公司的股东会议,没有表决权,但可以受委托以受托人名义参加并表决。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


·新房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出售吗?
      新房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出售吗? 一、新房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出售吗? 新房房产证没有下来也是可以出售的,但是对于买方来说有很大的风险,因为新房没有房产证如果出售的话,需要一次性付清全部的尾款,要开发商同意重新和购买方签订购房合同,而且在法律上没有产权的房屋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出了...


·如何理解商品房限售政策?
      随着人们经济能力的提升,人们的经济收入得到了增长,自此,人们开始致力于购买房屋,所以层一度咋社会上掀起了一场购房热潮,虽然这使得房屋售价上涨,但是同时也增加了购房压力。故而我国政府机构实行了商品房限售政策。 一、如何理解商品房限售政策? 限售政策与限购、限贷政策在时间上和持有、交...


·钢架厂房征收补偿是怎样的
      钢架厂房征收补偿是怎样的 厂房如果要进行拆迁,征收方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厂房拆迁的补偿项目比普通的房屋拆迁来得复杂,厂房的拆迁必然会涉及到对员工进行的安置补偿、停工损失等等,土地征收方在补偿的时候也要将这些考虑进去。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厂房是钢架结构,它的征收补偿会有哪些不一样吗?...


·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并不是统一的,在制定具体的标准之时,必须要遵守以下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买房合同中更是如此。那么,只有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呢?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违约金应占合同总...


·自己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的?
      自己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的? 自己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的?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


·对于老人的房子给儿子怎么立遗嘱?
      对于老人的房子给儿子怎么立遗嘱? 一、 老人的房子给儿子怎么立遗嘱? 应当根据自己的意愿来确定遗嘱,具体方式如下 :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0条规...


·根据继承法房产需要公证吗?
      根据民法典房产需要公证吗?法律规定房屋继承必须公证。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