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员工醉酒驾车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醉酒驾车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所以我国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个度量。员工在公司当中一样需要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章程。对于公司来说,员工醉酒驾车肯定是免不了需要被判处刑罚的,如果真的发生这种现象,想必员工和用人单位都需要知道的是员工醉酒驾车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一、员工醉酒驾车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制定了醉驾开除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职工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
职工醉驾,虽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醉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款规定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9条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处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当中,其实对于员工醉酒驾车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的这一问题就有着明确的答案。如果员工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很显然,员工醉驾驾车,这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的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一、无人员受伤交通事故误工费还需要支付吗?
      一、无人员受伤交通事故误工费还需要支付吗? 无人员受伤交通事故误工费在法律规定中也是需要赔偿误工费的。无人员受伤的情况下也会涉及到误工的情况,因此需要进行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以及其他赔偿。至于金额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双方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四个等次,分别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四种情况 (一)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端午节侵占应急车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端午节侵占应急车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


·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如果涉及到人员的伤亡,事故的责任方应对受伤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赔偿项目中除了赔偿受伤人员的医疗费、护理费外,由于受伤无法继续劳动,对于家中老人没有抚养能力,所以责任方还要支付受伤人员家中老人的抚养费。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我们和您一起了解一下。 ...


·商业车险退保怎么算呢?
      商业车险退保怎么算呢?一、商业车险退保怎么算? 在办理了车险退保后,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一般是用投保时实缴保费金额,减去保险生效期间的应扣保费,剩下的就是应退保费。计算公式为应退保费=实缴金额-生效期间应扣保费。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时,一般是以月为单位,保单每生效一...


·一、行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向驾驶员追偿吗?
      一、行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向驾驶员追偿吗?行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般是向驾驶员追偿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


·办理异地车检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办理异地车检的手续是怎样的 第一步,车主需要在原注册车管所开具委托检验通知书,同意委托某地的车管所进行该车辆的年检。 需要注意的是,开具车辆年检委托书,一定是需要到原注册车管所,如果没有办理异地审车委托书,外地落户的车辆在本地是不能进行正常年审的。但是,办理异地审车...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如何处理?近年来,在许多交通事故案件中由于事实不清或其他原因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公安交警部门很难确定双方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0条,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


·在现代社会中由于车辆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比
      在现代社会中由于车辆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比较频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交警对事故进行处理,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解决能够更好的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如果在交通事故处理时对方不来则会导致事故处理不能顺利进行,那么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该怎么办呢?我们来了解一下。一、交通事...


·一、没有居住证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没有居住证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按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商品房交房的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交房的标准是什么一、商品房交房的标准是什么 (一)开发商交房的法定条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符合预售合同约定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