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双方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费用是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必须要给付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即使是父母已经离婚的也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的标准进行协商讨论。那么如果出现不给付的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给付离婚协议双方抚养费怎么办?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签订的,也不违法,可以有效。但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孩子确实有需要的话,她可以代孩子起诉要求你今后支付抚养费。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说协议中规定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的话是一定需要进行遵守的。如果一方不遵守另外一方可以代替未成年人子女进行起诉,可能您对于某个地方还是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律师。


·婚姻法中起诉离婚要申报财产吗
      婚姻法中起诉离婚要申报财产吗?起诉离婚不是必须要申报财产,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是否请求分割财产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双方都同意不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不会进行分割,但是如果...


·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 夫妻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这种情况下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当然了,您也都知道不同离婚方式下的程序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


·抚养义务能放弃吗,可以放弃抚养义务吗
      抚养义务能放弃吗,可以放弃抚养义务吗 一、抚养义务能放弃吗 (一)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 (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范文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范文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范文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范文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男女双方的详细个人信息;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归属;扶养费支付的问题;违约情况的处理方式;探视权的规定;落款等内容。并没有明确的格式要求,根据...


·试管离婚孩子归谁
      试管离婚孩子归谁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


·2023年中国允许同性结婚吗?
      中国允许同性结婚吗? 一、目前中国允许同性结婚吗? 当前不允许,依据中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没有将同性恋包括其中。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


·应该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选择不同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的,此时当事人应该了解清楚相关的内容,否则自己花费了时间、金钱,最终也可能不能达到自己离婚的目的。那要是协议离婚的话,此时应该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


·分居期间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实践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也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不过,夫妻在分居期间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一起和的我们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居期间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


·婚外情与重婚罪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一、婚外情与重婚罪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婚外情与重婚罪的区分标准是婚外情没有形成事实婚姻关系,但重婚罪是已经登记结婚,或者已经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婚外情不犯罪,重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


·离婚协议可以撤销吗?
      1、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之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如果夫妻双方只是一时冲动离婚,之后又后悔,那么他们只能去民政局办理登记复婚。 签订离婚协议应遵照自愿、公平的原则,如夫妻任何一方以胁迫、威胁等方式强迫对方订立离婚协议,对方可以就财产部分主张撤销,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