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外商独资企业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其

外商独资企业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其实各个国家对于一些外商投资者都是非常欢迎的。比如我国,近几年有一些外国的企业家在我国境内创办外商独资企业,一些外商独资企业优秀的内部管理体制,实际上是非常值得我国境内的公司学习和借鉴的。不过外商独资企业在进行审批的时候,相关人员也需要知道外商独资企业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一、外商独资企业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依据《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应先到拟注册地县(区)商务部门初审后,报福建省商务厅审批。审批通过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投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报送章程);

(4)经公证和认证的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5)境外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6)境内投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银行资信证明;

(7)外方投资者授权代表的授权证明及投资各方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8)投资各方出具的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成员(或监事)委派书记及身份证明;

(9)公司注册地证明或租赁协议,出租方产权证明;

(10)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文件前置许可材料。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现行外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地区投资优惠、生产性投资优惠、再投资退税的优惠,以及预提税方面的优惠。

(一) 区域性的税收优惠

1、 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

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沿海开放城市(地区)的税收优惠: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

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税收优惠:

设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1、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二免三减半”。

但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邓资源开采项目的,有国务院另行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10年的,除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外,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款。

2、 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生产投资的优惠。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前两条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10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30%的企业所得税。

(三)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1、 产品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按税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2、 先进技术企业: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四)基础项目投资的税收优惠

自1999年1月1日起,对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基础设施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受投资区域的限制。

根据我国的外资企业法和其他法规的规定,外商独资企业在设立申请的时候必须先到当地的商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以后,相关部门会下发外商企业批准书。然后,外商独资企业审批需要携带企业设立申请表,境外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和中文翻译,公司注册证明和产权证明等有效证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事项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事项有哪些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其中需要记载的事项具体分为了必须记载的事项和任意记载的事项。那么您知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事项到底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 我国公司法第82条对股...


·分公司超出范围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分公司超出范围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分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签署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本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 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


·公司法人更名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更名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更名流程是什么?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


·代理记账公司法人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代理记账公司法人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个公司的成立,有一个法人代表,还有投资的一些大小股东。对于一个公司,生产盈利是非常的重要的,公司上下职工,项目的运转,等等都是要用到资金的,所以公司的融资能力也是非常的关键。一个公司的融资能力,决定了公司的稳定情况。如果公司出现一些危机,往...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是如何构成的?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徇私舞弊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从而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二)客观要...


·公司法长期不缴足注册资金会怎么样?
      公司法长期不缴足注册资金会怎么样? 现在很多人都希望可以自己进行创业,当然自己创业并不仅限于自己设立公司这一种形式,但是自己设立公司还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创业模式,而且国家为了鼓励大众创业所以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但是有些公司的设立还是需要注册资金的,如果不缴足的话还是会受到处罚的...


·分公司不能签署合同吗?
      分公司不能签署合同吗?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


·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一、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最低为10万。根据《公司法》规定:2人或2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要为3万; 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为10万(2006年才允许有的一人有限公司),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取...


·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
      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 为了生计,自行创业开公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开了公司之后想要给公司改名字,就需要写一份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用来告诉公司的其他合作伙伴,只有这样才能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以及与其他公司的合作关系。那么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带你...


·新公司法需要验资吗?有哪些
      新公司法需要验资吗?有哪些出资方式? 公司的设立、经营、解散等事项都需要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而公司法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状态,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知道,公司成立之初是需要一定的注册资金的,而原有的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出资应出具验资证明,那新公司法需要验资吗?新公司法规定了哪...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