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裁员会赔偿绩效工资吗

一般是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数。如果是依法按法定程序裁员,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员工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以劳动者被辞退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的,所以应该包括绩效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进行支付办理,办理时不满一年超过六个月的应该按照一年进行计算。裁员前还应该通知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进行转移,由劳动者的新的劳动用人单位进行缴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到十级的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工伤是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没有人愿意好端端的受伤,以至于耽误自己的职场生涯。严重者甚至从此不能自理。但是,工伤又不是你想避开就可以避开的东西,那么,了解关于工伤鉴定以及等级赔偿就有一定的必要了。所以,2017年最新五到十级的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五级、六级...


·每一个企业会制定自己的薪酬福利待遇,薪酬福利对员工都会有着的
      每一个企业会制定自己的薪酬福利待遇,薪酬福利对员工都会有着的不同的激励作用。当然,在高福利待遇的刺激下,员工的积极性也会相应的热情。那么,薪酬福利对员工的激励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薪酬福利对员工的激励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福利政策...


·职工请病事假如何扣工资?
      职工请病事假如何扣工资? 事假不发工资,病假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 1、工资是劳动报酬,事假是因私事不出勤,自然不应有报酬,根据劳动部《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通知》(59中劳薪字67号)第二条第1款规定,员工事假...


·工伤关联鉴定待遇可以申请吗?
      工伤关联鉴定待遇可以申请吗?是可以申请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金、赔偿金和代通知金,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


·工伤四级伤残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工伤发生的,之后会进行一个工伤认定,然后再做一个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这两个房间的目的是不一样的,因为工伤认定的话,它主要是为了确定确实是属于工伤儿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为了确定赔偿的一些具体数额,因此很多人想了解。工伤四级伤残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工伤四级伤残的规...


·济南工伤鉴定9级辞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济南工伤鉴定9级辞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可以得到赔偿; 九级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


·新婚姻法女人没工作是否有权分割财产?
      新婚姻法女人没工作是否有权分割财产? 新婚 姻法保护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的夫妻法定财产制包括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特定收人和以此收入所购置的财产,除另有约定的外...


·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申请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确认是否属于工伤的一个流程。如果在工伤认定之后,确认该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该劳动者就可以领取到相应的工伤赔偿。但工伤认定是有一定的时效的,在一定的情况下,该时限可以暂时中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得约定。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法定,用人单位可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