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可以转让,但应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其中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应具备的条件。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要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经审查除不允许转让外,对准予转让的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进行转让;第二种是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二、无法转让的情况形哪些?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1、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项目,即用于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经济适用住房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进行,因此,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转让后仍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也可以不补办出让手续。2、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3、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4、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5、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6、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基于实际的土地使用情况而定的,特别是土地在进行划拨使用的过程中,应当由土地管理部门来进行勘察,必须在相关条件上进行认定,并在缴纳规定的标准的转让费用后,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随着政府对大宗商品和物流的支持,仓储用地越来越多,大多数的企业愿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来作为仓储用地,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当事人应如何缴纳相应税率是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接下来律师将对此问题进行解答,请您耐心阅读。 一、什么是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税费是怎样规定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税费是怎样规定的? 目前,在土地置换过程中如何收取相关费用,尚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土地使用权人除按规定缴纳出让金外,还需缴纳哪些相关费用,由于大家对土地置换过程的认识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产生的看法也不相同。 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看法: 1...


·苏政发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
      苏政发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苏政发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


·土地被征用,若涉及祖坟该赔偿多少呢?
      土地被征用,若涉及祖坟该赔偿多少呢? 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发展农村,许多农村土地都将面临征收,相应都会有一定的补贴。那么,土地被征用,若涉及祖坟该赔偿多少呢?是否涉及到墓地的重新安置? 1、位置的问题 墓地问题无疑是一个大问题,如果处理得不太好,很容易导致矛盾激化。但国家政...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近年来,福建省加快了城镇化建设步伐,很多郊区的农村土地被政府征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失去土地的农民,可以从政府手中拿到一笔补偿款。这样即使没有了土地耕种收入,生活方面也有保障。那么,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告诉您。 一...


·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区别及征地补偿怎么分配?
      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区别及征地补偿怎么分配? 农村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之间应该是属于包含于被包含的关系,家庭承包的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的一种,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比如: 1.家庭承包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的,其土地不一户口上人员的增减而变化,除了整户消亡的情况之外; ...


·如何确定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地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地问题,可以具体分为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也可以说在不同的阶段,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辖。那么针对其中的立案管辖,您知道具体的管辖地是哪里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地在哪里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而犯罪行为地往往都...


·安化县 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征地我国根据土地的类型、年产量、以及当地土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会给予一定的征地补偿。那么什么是征地?征地需要怎样的条件?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要点,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讨论有关安化县 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一、安化县 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安化县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


·土地使用权拨改租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权的获得方式是比较多的,若是通过划拨的方式,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将不能随意的按照自己的 意愿进行转让。若想将土地进行租赁的,需要满足土地使用权拨改租的条件。 一、土地使用权拨改租的条件是什么? 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


·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是什么?
      一、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是什么?买方凭借新产权证、原土地证、契税完税证明;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好《申请土地变更》表格进行过户。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