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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多久


一、韶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 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 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3、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关于土地使用的一些大体方针是国家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韶关当局没有独立的权力来规划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所以全国各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都是以土地,将来所要做的项目进行了区分。不过,表妹上来看居住用地是70年,但实质上法律制度中也表示居住用地是自动续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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