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

1、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

2、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自用工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止的,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除此之外,还可参照下列情况认定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职工工资表;

(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3)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从法律的层面上来看的话,不签劳动合同的这种行为只能让公司付出更加惨重的法律代价,可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员工甚至都不屑于和公司签合同,明知公司不签合同自己也不主动维权,甚至觉得这也没有什么。大多都因为员工自己不主动维权,而纵容了公司这种肆无忌惮的做法。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对于工作我们您都是不希望工伤的出现的。但是有些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工伤严重的时候有可能影响我们今后的生活,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工伤是有相关的补偿规定的。对于工伤认定也是有时间的。工伤认定结论生效时间我们国家是如何规定的呢? 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提前辞...


·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劳动合同的签署除了能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还可以在将来作为获取遣散费的凭证。由于公司的运营或其他方面问题的存在,职工被遣散属于正常现象,但被遣散的职工有权获得相应的遣散费。那么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以供您了解。一、...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办法中是怎么规定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办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不同的建筑工程对技术上的要求肯定是有着天壤之别的,就比如说国家在验收煤矿工程质量的时候,肯定不会和水利工程质量的要求一样,这一点相信我国普通公民还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就拿煤矿工程来说,煤矿工程主要是为了保障采矿人员的生命安全,并且国家对于煤矿工...


·装修工程质量问题赔偿中的装修污染超标 中国人对于房子的需求
      装修工程质量问题赔偿中的装修污染超标 中国人对于房子的需求一直是比较大的,所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就有很多人想要买房子。买房子不可避免的是要对房子进行装修。很多人都是把装修包给一个装修公司,但是在装修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装修工程质量问题赔偿中的装修污染超标...


·公司劳动合同企业不给员工怎么办理?
      不管是普通的民事合同,还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需要双方各自持有一份,但是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责任,会选择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不将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为了约束这种现象的发生,针对劳动合同企业不给员工怎么办理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根据《劳动...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 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


·不属于自己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算工伤吗?
      不属于自己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算工伤吗 一、不属于自己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算工伤吗 1、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情都可以算工伤。和员工是否在自己特定的岗位上是没有太大关系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职工在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赔偿
      职工在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一、劳动合同无效?
      一、劳动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


·公司什么情况下有权辞退员工
      公司什么情况下有权辞退员工 一、公司什么情况下有权辞退员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