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申请仲裁的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应先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领取《申诉书》,按要求将申诉人、被诉人的自然情况填写清楚,同时将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表述明白。除提交《申诉书》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需委托代理人,可向仲裁委申领《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数为1-2名。可以委托律师,也可委托其他人。在委托书中应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是律师的,应出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证明,否则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仲裁活动。



被诉人对仲裁管辖有异议的,应在答辩期内提出。



    一、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其职工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劳动纠纷。其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定是该单位的职工。其内容也是特定的,即《劳动法》第3条所规定的劳动者的八项权利和五项义务。你所遇到的争议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这是须考虑的第一点。



    二、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围很宽,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予受理,而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对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作不同的划定。目前,该范围主要是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2条的规定执行。因此,当事人应依据上述规定判断一下自己所遇到的劳动争议是不是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



    三、确认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确定所遇到的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之后,应根据当地仲裁管辖的规定确认对该争议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否则容易跑冤枉路。仲裁管辖一般是遵循“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来规定的,各地的具体规定也不尽一致。



    四、应特别注意仲裁申诉时效。



    《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将视当事人自动放弃申请仲裁的权利,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因此,当事人应特别注意发生争议及时申诉。所谓“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害之日。



    

·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很多求职者在进入新单位时处于弱势,得不到保障,付出多,回报少。一、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必须要知道5个原则1、遵守法律在签订合同时要遵守法律的政策和规定,签订合同的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营。2、公平公正求职者必须有劳动能力和劳动行为的,劳动合同必...


·建筑工地白天施工噪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地白天施工噪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建筑工地的白天施工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二)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三)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数据进行调整。二、建筑施工噪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二、土木...


·签订劳动合同3年5年有什么利弊吗?
      签订劳动合同3年5年有什么利弊吗?没多少利弊区别,三年或者五年的试用期都不能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是约束双方的,劳动法规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十年就可以转长期(无固定期限)合同;长短主要取决你自己的发展规划,每次重新签订合同,双方就可以互相选择一次。如果你希望长期在这个企业发展,就签...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人发生工伤的情况比较普遍。发生工伤后,应该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人发生工伤的情况比较普遍。发生工伤后,应该申请工伤认定,这样才能通过工伤登记确定赔偿标准。目前,涉及到人身伤害的鉴定的还有司法鉴定机构,其可以就当事人伤残程度做出鉴定。那么职工受伤后可以去司法鉴定工伤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做个大致了解。 一、发生工伤后应...


·工伤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特地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遭受的损失能够得到弥补。工伤保险包含在社保之中,所以一定要让企业购买社保,否则一旦受到工伤,将不会得到工伤保险的赔偿。那么,工伤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一、工伤鉴定的前提...


·民法总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怎么承担
       个体工商户在市场经济中有着一定的地位,那么,民法总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怎么承担,对于这类问题,国家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肯定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一定程度的法律规范,因此对于债务问题,有关的个体工商户应该积极的处理。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什么意思劳动关系存续期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什么意思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式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间的期限。包括:试用期间、实际劳动期间、病假医疗期间、产假期间、休假期间、停薪留职期间等。《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


·一、劳动合同续签病假期间应该怎么处理?
      一、劳动合同续签病假期间应该怎么处理? 1、员工病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依法顺延至医疗期结束。 2、如果员工的病情比较复杂,一时半会儿治不好,或者说治疗后不适合再从事原来的工作的话,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再续签了。 总之,等员工病假后再续签合同的话,对于用人单位来...


·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的条件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1.通常如果员工在受伤了之后会向当地的
      工伤认定:1.通常如果员工在受伤了之后会向当地的工伤认定机构或者是专业的鉴定部门来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并且提交自己的材料,等待审查结果的通知,如果被认定工伤的话,就可以按照伤残等级来向工伤保险或者是自己的劳动单位申请一定的补偿或者是赔偿,不过如果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或者是没有被认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