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地域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地域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一、刑事地域管辖的种类
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选择管辖。
(一)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民事案件以作为诉讼的特定法律关系或者标的物所在地为标准而确定的管辖。
(二)专属管辖是指某些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一般地域管辖又可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它是以诉讼当事人住所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管辖的。
(四)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可就第一审民事案件,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通过协议,选择在某一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而产生的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区内,各该人民法院均有,第23条至33条在特殊地域管辖中常给有关案件规定了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这样一来,就往往发生对同一案件,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民事诉讼法规定,遇有这种情况,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人民法院。如原告同时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这就是所谓的选择管辖。
二、如何确定刑事案件地域管辖
(一)如果根据案件和被告人的情况,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最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住所地。司法实践中,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刑事案件一般包括:被告人流窜作案,犯罪地界限不清,其居住地群众更加了解案情,对被告人的押送又有比较安全方便的案件;被告人在居住地民愤很大,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在其居住地审判的;被告人可能判处、缓刑或者,而应在被告人居住地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造的案件,等等。
(二)刑事案件原则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的“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犯罪地在几个人民法院辖区内的,这几个人民法院对该案件都有管辖权。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理论根据在于:犯罪地是犯罪证据集中的地方,便于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迅速、全面地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也便于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核实证据,正确及时地审判案件;
犯罪地的人民群众最关心本地所发生的案件的审判,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便于当地群众去旁听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判,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同时发挥人民法院庭审的教育作用;犯罪地的人民法院通过审判自己辖区内发生的各种犯罪案件,便于人民法院全面掌握犯罪情况,研究总结犯罪的特点、规律和趋势,提出防范的建议和措施,搞好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
关于刑事地域管辖的种类,具体有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选择管辖四种,针对具体的刑事案件,应该怎样确定地域管辖,则还需要看实际的案件情况是怎样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牡丹江律师。


·新房办不到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是什么
      新房办不到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是什么一般新房办不了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有多种;土地有纠纷、欠缴土地出让金、欠缴土地租金、房产证与土地证的权利人不是同一权利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卖给非本集团成员的、林地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买卖的土地等等。另外,土地证是经过从下到上多级部门审批通过后的使...


·太原征地补偿新标准
      太原征地补偿新标准 在我们进行征地补偿的工作的时候,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不同的土地的类型的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每个地区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对于太原征地补偿新标准也是对于它们有一定的区分的。作为一项和您的利益切实相关的政策,您一定想知道最新的政策都是有哪些吧。 一、太...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本管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本管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样本管理办法 一、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办法。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的公告通知为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中国土地使用法土地性质不同意思是什么
      中国土地使用法土地性质不同意思是什么土地非个人私有的,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分为出让和划拨两种:1、土地出让的方式是指国家以土地所属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土地划拨也称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土地无偿拨用。...


·年最新辽宁省庄河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庄河市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庄河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关街道:城关委、广大委、新风委、东风委、工会委、友谊委、芙蓉委、向阳委、财政委、新兴委、巨兴委、黄金委、水仙委、日新委、红崖委、民主村;新华街道:红光委、赛屯委、工人委、光明委、前炮委、站前委、...


·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差距较大,无论是贫富还是土地的使用率,在城市一般都存在用地不够的情况,而在农村,还有很多荒废的土地没有开垦。有些农民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将一些荒山开垦出来供自己生产作物等。...


·最新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最新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市区Ⅰ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Ⅱ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Ⅲ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Ⅳ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


·父亲死了土地属于遗产吗?
      父亲死了土地属于遗产吗? 一、父亲死了土地属于遗产吗? 父亲死了土地是不属于遗产的,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政府征地拆迁的事件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城镇都发生过,而每一个地区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也各不相同,因为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政府征地的用途有着紧密的联系,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


·农民土地被征收应当获得哪些合理补偿?
      农民土地被征收应当获得哪些合理补偿?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