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图纸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

建筑工程图纸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工程图纸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工程图纸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报建的需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3、为提高初设和施工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水平,促进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确保项目实施满足发包人及设计要求,制定本办法。

4、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的初设 和施工图领取、发放;变更及竣工图编制等与施工图相关的过程管理。

5、施工图是项目实施的依据,对质量、进度、成本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形成的与施工图有关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在项目完成后纳入竣工资料。

6、所有与本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素质和相应的工作技 能。相应的主管负责人应为相关的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硬件条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7、所有与本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应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工作程序认真履行自己 的工作职责,确保本办法落到实处,以不断提高本公司管理的能力。

8、施工图管理实施主体是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技术负责人是该项目实施本管理 办法的责任人。

9、项目公司对所属分包工程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图管理应纳入到其项目管理 之中,项目公司技术负责人应检查、督促,确保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实施管理。

二、竣工图管理

1、竣工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整理、归档,但必须提交至少一份完整的竣 工图由公司档案室保管。按照谁实施谁负责为原则。建、归档由实施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并应在工程竣工30天内完成。

2、竣工图的编制、整理、建、归档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标准、规程,并应 按照标准、规程的要求绘制、折叠、装订并建立相应目录。

3、竣工图应能完整表达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凡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实质性的改动 均应在竣工图上如实反映,相应的变更、洽商记录均应汇编到变更汇总中,并建立目录以便查询。

4、凡工艺、结构、平面布置、立面形式或其他重大修改导致单幅图面修改超过 40%,或虽不足40%,但修改后图面混乱、分辨不清的,应以书面形式提请业主、监理重新绘制相应竣工图。

5、实施过程如因特殊原因造成加固补强或发生质量事故后经过处理的,除应在 竣工图上如实绘制外,还应附上相应的鉴定、处理的技术文件。

6、竣工图至少应有3套蓝图,其中一份提交公司档案室。实施单位在向业主提 交竣工图时应办理移交记录,该记录必须随竣工资料一起提交公司档案室归档,并办理移交记录,实施单位保留这一移交记录备查。

三、图纸的领取

1、图纸的领取应由使用该图的部门派专人领取。

2、项目实施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在需要时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联系发包单位有关部门,领取不少于合同约定数量的施工图。在领取有困难时,可提请该项目承接单位经营部门予以协调。

3、领取签收时,应在注明领取人与领取时间前,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a、图纸套数符合合同约定。

b、每套图纸的编号与签收目录一致。

c、图纸的审核、签章手续齐全。

d、图纸表达的内容完整。

e、配套使用的院标图集齐全。

f、图纸选用的验收标准符合合同约定。

g、图纸的卷面清晰。

4、当领取的施工图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及时提出或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与图纸发放单位协商处理办法。

5、对施工图出图手续不符合现行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时,应尽可能拒收,如应发包人要求予以接收,应在24小时内书面提请发包人或由其书面界定该图的用途及适用范围。

6、如领取的施工图是对原施工图的替代,则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新、旧进行控制外,还应在新图上注明被替代图纸的编号及变动时间。

四、图纸的发放

1、图纸发放由总工办专人负责。

2、项目公司技术负责人,应先将接收的施工图,交由项目资料员登记建档。并根据项目管理分工拟定发放范围,督促项目资料员在收到施工图24小时内发放到相关管理人员。

3、图纸领取、发放均应建立记录,记录应含有图纸名称、数量、图纸编号、领取(接收)人、领取(接收)时间、备注等。 4.项目公司应保留不少于合同约定做为竣工图需要的数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资料员还应各保留一套,以备查询与核对。 5.当施工图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求时,可使用复印件,复印件图纸的卷面应清晰。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复印图签署姓名及时间,并加盖项目部印章。所有复印件应在使用后收回,并集中销毁。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相信您对此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从上文可以看出管理方法基本按照总则进行管理和拓展,可以分为图纸的管理、领取和发放。同时要保证图纸的保密性,以防泄密。不同的公司对图纸的管理可能有不同的管理方式,读者可向相关人士询问具体的关于建筑工程图纸管理办法。想了解

·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
      一、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


·职工在缓刑期间待遇是怎样
      若单位职工犯罪的话,此时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给予职工相应的待遇。而最终被法院判缓刑的,按照规定单位在缓刑期间也是要保障职工待遇,那究竟职工在缓刑期间待遇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职工在缓刑期间待遇是怎样的 (一) 原固定职工触犯刑律缓期执行或监外执行期间...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内容有哪些钢结构工程的大量增加,使得纠纷就增多,这时候,就需要一个规范来规范工程、规范施工的行为,以此多一个考量。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是一个相对权威的规范,让钢结构工程的从业者有了考量、参照的基础。但因为法律规范的严谨性、原则性,要了解到法律的各条款的意义才能更...


·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险自主结算吗
      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险自主结算吗?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险不是自主结算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有哪些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有哪些规则? 现实社会中为了生存,我们除了自己创业就是在其他公司上班跟老板打工,当我们在其他公司工作时我们就需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上,当我们与公司发生争议的时候,我们往往都不敢发表自己的意见,怕被公司辞退、怕扣工资等,其实我国有中华人...


·建筑公司劳务分包劳动关系确认是怎样的?
      相互制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就是劳动关系,拉动关系的认定一般对劳动者影响很大,关乎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而认定是按照法规根据劳动关系认定原则来认定的,那建筑公司劳务分包劳动关系确认是怎样的?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一、劳动关系的确认分析在《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之我见》一文中对...


·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最高几个月按照法律规定
      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最高几个月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伤事故中残疾赔偿金哪个支付
      工伤事故中残疾赔偿金哪个支付 一、工伤事故中残疾赔偿金哪个支付? 工伤事故中残疾赔偿金一般是工伤保险机构承担的,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


·取保候审期间能工作吗
      为了相关侦查诉审工作,势必会对被取保候审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影响更大。在不影响侦查诉审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单位规定的前提下,被取保候审人可以继续工作。《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


·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几种
      有的劳动者与单位订立的是书面劳动合同,而有的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具体说到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上,究竟哪种形式才是得到国家认可的呢?关于这问题,我们将从法律规定中告诉您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几种,进而解开这个谜团。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几种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


·五级工伤待遇
      五级工伤待遇 五级工伤通常待遇如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