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男孩子的抚养权一定判给父亲吗

离婚后男孩子的抚养权一定判给父亲吗?不一定,我国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应该说孩子的性别对抚养权的归属不会产生什么太大的影响,法律肯定从来没有规定过,女孩一定要判给母亲,男孩就一定要判给父亲,但是某种时候,这确实可以成为我们争取抚养权的一个辩护点,比如处于青春期之内的少女,有母亲抚养可能就比较合适一些。


·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一、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提出离婚的一方一般不需要赔偿对方,离婚赔偿是有法定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山东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是怎样的?
      为了使人口增长的速度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国家立法机关规定,对于那些在计划范围外出生的子女,其父母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故而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也是存在着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得是山东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的相关信息。 山东省计划...


·离婚分居期间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离婚分居期间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有的男女在领证之前会就各自的财产先签订一份协议,其中自然主要就是对财产的约定,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日后因为财产产生纠纷,从而影响到双方之间的感情。但是在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时候,也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此时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要注意什...


·一、婚内抚养费怎样起诉诉讼费要给吗?
      一、婚内抚养费怎样起诉诉讼费要给吗? 想就小孩的抚养费起诉对付,可以以小孩的名义写一份诉讼状,然后将诉讼状送到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即可。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付不执行,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协商不...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误工费是指当自己发生意外事故后,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误工费用一般是根据自己平均月工资计算并进行赔偿的,有很多读者容易将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混淆,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索要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都有哪些内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


·非婚生子女的亲子鉴定怎么处理?
      非婚生子女的亲子鉴定怎么处理? 一、非婚生子女的亲子鉴定怎么处理 为了维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非婚生子女生父中男方拒作亲子鉴定如何处理的答复》,在确认非婚生子女案件中,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男方)如果否认原告证明的结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若...


·离婚财产分割时注意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时注意什么?(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


·在我国对于起诉离婚调解如何应对?
      在我国对于起诉离婚调解如何应对? 1、如果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对离婚达成了一致共识,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并经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可以再提起上诉。2、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还是不能当成协议,法院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的判决。当事人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生...


·离婚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现很多民事案件在被告人没有到庭的情况下,法官会进行缺席判决,此时也是实际对案件作出了处理的。那针对离婚这类关系人身、财产的案件来讲,您知道离婚是否可以缺席判决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


·夫妻多长时间不同居可以离婚
      夫妻多长时间不同居可以离婚 一、夫妻多长时间不同居可以离婚 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