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哪些?1、致伤因素多,伤情复杂在交通事故中,致伤过程复杂多变,可能发生撞击、碾压、挤伤、燃烧、爆炸等一系列伤害,同时还可能因安全带、气囊及有毒气体泄露等导致继发的人员伤亡。因此,同一交通事故,伤员可同时遭受多种损伤,而同一类损伤可能在多部位和多系统出现,即多发伤和复合伤发生率高。2、致残率和死亡率高多发伤涉及多个器官组织,且伤情严重。大出血、休克发生率高,一般报告为50%,低血容量性休克与心源性休克可重叠出现,严重多发伤早期的低氧血症发生率可高达90%。主要致死原因为严重的颅脑伤、胸部伤和腹部伤。3、确诊难度大,漏诊率高交通事故中的损伤通常为闭合伤与开放伤同时存在,多部位多系统的创伤同时存在,很多伤情的症状和体 征相互掩盖,病情多为危重急症,需要紧急救治,同时多数伤员无法自述伤情。因此,对多发伤进行及时、准确、 全面的诊断难度很大,漏诊率很高。二、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1、接受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2、公安交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给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3、制作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4、作出鉴定结论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交通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类型和情况是非常多的,对于不同的伤残类型和伤残情况可以确定的伤残等级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由伤残鉴定部门来确定伤残等级,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来进行伤残赔偿。


·车主在购买车辆时,会被要求购买交强险,这是国家强制规定
      车主在购买车辆时,会被要求购买交强险,这是国家强制规定的。为了给车辆更多的保障,许多人同时还会购买商业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就会根据险种的不同对交通事故中的损失进行赔偿。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保险如何理赔?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简单的了解吧。 一、...


·一、交通事故伤者不给发票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伤者不给发票怎么办?交通事故伤者不给发票首先可以采取友好协商的态度要求对方给予发票,毕竟有了发票就可以报销,如果对方坚决不给付发票的话,那么关于赔偿问题也就达不成一致,此事是可以等待对方起诉要求赔偿,然后法院会介入之后,再要求对方给予发票进行赔偿。二、交通事故人伤对方...


·刑法中关于交通肇事罪是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当中,我国交警部门反复的在强调,要求您在日常的开车过程当中,一定要谨遵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因为现在道路上的车辆是非常多的,如果因为极个别司机的一个不注意,甚至就有可能会酿成比较大的交通事故,这是非常严重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法中关于交通肇事罪是怎么规定的? 一...


·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是投标方给招标方提交的报价并填
      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是投标方给招标方提交的报价并填具标单的文书,这在实践活动中是很常见的,投标书是不能随意书写的,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致:???? 大学 根据贵校财招20...


·司机如果醉驾本身是违法的,其实并不在于是否被我国的交警部门查
      司机如果醉驾本身是违法的,其实并不在于是否被我国的交警部门查到,因为本身这种行为就是非常危险的。而且多数情况下,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既包括醉驾造成的后果和所面临的刑事责任,都是没有后悔的机会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醉驾驾驶证当时收走吗? 一、在我国醉驾驾驶证当时收走吗...


·公司偷税漏税罚款交了罚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公司偷税漏税罚款交了罚款可以税前扣除吗?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以下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2、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3、企业所得税税款;4、税收滞纳金;5、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为什么不按个人实际收入?
      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通部门明确责任方后就涉及赔偿问题了。目前我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依据是居民人均收入,那么有人问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为什么不按个人实际收入?下文我们就这个问题给您做一个讲解。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为什么不按个人实际收入? 如果交通事故令受害人死亡,...


·无证驾驶撞人车怎么办
      无证驾驶撞人,车一般会被交警扣留的,缴纳罚款处理好违章后才能把车取回。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对方伤情严重程度:(1)如果只是重伤以下的,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只是给予200-2000元的罚款处罚,15日以下拘留等,要给予受害者一定的民事赔偿。(2)如果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可以获得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可以获得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也是可以获得的,只要是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是有收入此时就可以依法获得误工费的赔偿。但是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主体,证据时比较难以搜寻的,若是不能找到人证,此时可能导致无法获得赔偿。 二、交通事...


·一、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偿金是多少?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


·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