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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丢失劳动合同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如果劳动合同丢失的话

关于丢失劳动合同的问题您都知道如果劳动合同丢失的话,相应的权利是会受到影响的,但是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的,关劳动合同丢失与仲裁的问题,我们针对劳动合同丢了仲裁申请会影响吗这一主题给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丢了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关于劳动合同丢了仲裁申请会影响吗这一问题,我们在上述资料中已经明确告诉您是不会受到影响的,所以您大可不必担心,就算会影响,劳动合同丢失了还有其他解决办法的,关于这一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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