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检验类别有哪些?

现在的社会发展迅猛,经济水平也比以前都有所提高,在城市中,随处可见高楼大厦,在这些高楼大厦的背后,是建筑工人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一栋大楼建设好了之后,人们最关心的就是工程质量问题,那么工程质量检验类别有哪些?工程质量检验类别有哪些?1、免检免检是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免于政府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检查的活动。如果一家企业某种产品获得了免检资格后,在免检有效期内,一是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在内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二是在全国各个省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三是无论是生产领域,还是流通领域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但《免检办法》也规定,用户、消费者有权对免检产品进行社会监督。当免检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用户、消费者可以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诉和举报。质监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后修订了原《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并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号的形式重新发布。2008年9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第109号总局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予以废止。2、抽检抽样检验又称抽样检查,是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产品(样本) 进行检验,据以判断该批产品是否合格的统计方法和理论。它与全面检验不同之处,在于后者需对整批产品逐个进行检验,把其中的不合格品拣出来,而抽样检验则根据样本中的产品的检验结果来推断整批产品的质量。如果推断结果认为该批产品符合预先规定的合格标准,就予以接收,否则就拒收。所以,经过抽样检验认为合格的一批产品中,还可能含有一些不合格品。主要的抽样方法包括简单随机抽样、系统抽样和分层抽样三种。3、全检全检:是指根据某种标准对被检查产品进行全部检查。全检是针对抽检而言的,若抽检报告中出现太多问题,那么客户或许会担心这批货物的其他部分也有这些问题,那么,就可能要求工厂方必须把全部产品交给第三方检品公司进行全检。全检报告满足要求才会接受这批货物。就是在一项工程建设之后,会有人来验收工程,而验收工程会有很多种程序,具体分为免检,抽检和全检等程序,验收程序也是非常严格的,如果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话,就要重新进行建设,因为楼体如果不仔细验收,将会出现严重的后果。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钢结构工程是以钢材制作为主的结构,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 钢结构是现代建筑工程中较普通的结构形式之一。最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通过的行业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在2012年8月...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责任与赔偿是怎样的?
      在现在的生活中,有许多问题都是广大劳动者所关注的,比如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有个别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因而不给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在无理由及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种类似案件,目前仍时有发生。下面,我们来为您介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2023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辞退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辞退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吗一、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吗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


·工伤后小孩有抚养费吗?
      工伤是五险中工伤保险的赔偿对象,当我们在工作期间受到了伤害,公司是需要向我们支付赔偿金的,但是是有大前提。现实中人们在受伤住院期间可能会考虑到工伤的赔偿范围,考虑到工伤后小孩有抚养费吗等问题,我国工伤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是如何处理当事人的这一类问题。 一、工伤后小孩抚养费 只...


·一、工伤赔偿六级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工伤赔偿六级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


·试用期辞职扣工资如何维权
      试用期辞职扣工资如何维权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天停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


·企业用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当劳动者在一个用人单位找到合适自己的工作后通常都要和企业签订一份劳动用工合同,表示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和公司要求达成一致,并且也是作为保障自己权益的一份证据,那么企业用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下文为你解答。 企业用工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


·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辞职
      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辞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将劳动合同丢失不影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存在《...


·未续签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金怎么计算
      未续签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辞退无过错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辞退无过错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劳动者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两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