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将员工辞退吗?

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将员工辞退吗?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内员工。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有证据能证明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没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法》在第二十一条明文规定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根据该规定,不难看出,无论是试用期还是非试用期,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上并没有大的不同,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本身就是用人单位规定可以辞退员工的合法依据。而唯一不同的,则是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表明该项是仅适用于试用期间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该项强调的是“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不及预期、不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等是否就等同于“不符合录用条件”呢,这可并不一定如此。所谓录用条件原则上应符合两个要求:一是在员工入职时已明确告知劳动者,如:学历、年龄、岗位职责、相关能力素质,等等。事实上,大部分单位在招聘入职时并不能提供明确的“录用条件”。二是相关的条件,尤其是能力素质等方面不可量化的,应当有明确的评估标准与依据,同时也必须事先明确告知劳动者。只有在入职时做到了这两点,才能为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不满意员工,提供良好的基础。无论是试用期还是非试用期的员工,用人单位都不能够随意进行辞退,员工只有员工才能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进行说明。其次,用人单位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还需要支付一定的劳动赔偿金才行。


·劳动合同履行要遵守什么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要遵守什么原则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面履行原则,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履行全部义务;4.协作履行原则,劳动合...


·劳动仲裁决定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劳动仲裁决定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时候?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如何理解的复函》,“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已的...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是很重要的。如果建筑工程的质量检验不过关,势必会影响以后的使用,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为了更加准确无误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我国对于工程质量检测法规是有规定的。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检...


·辞职后原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后原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


·未成年工加班是否合法
      未成年工加班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和劳动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规定,国家对年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


·辞退员工补偿按照税前还是税后补偿?
      辞退员工补偿按照税前还是税后补偿?税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如果经济补偿金按税后给予的话就构成重复征税了,所以经济补偿...


·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相关事项或者劳动合同之间达成协议的
      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相关事项或者劳动合同之间达成协议的,如果觉得工资偏低或者学不到任何知识的话,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不再维持劳动关系。如果职工真的辞职了,他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呢?下面我们来看看相关的解答。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劳动者由于个人的原因不能够继续留在用人单位工作,选择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乱扣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乱扣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突然辞职,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


·劳动仲裁需多长时间内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需多长时间内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竞业条款?
      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竞业条款? 一、《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如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


·一、《劳动合同法》第44条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44条是如何规定的?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