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在当代社会,是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国家切实保障人们的各项合法权益,其中,劳动者的权益更要重点进行维护。在现实生活中,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我国也对此进行了一些法律规定。那么,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包括哪些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




1、《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法》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首先我们要告诉您的是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有许多,其次,我们在这里主要为您介绍了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劳动关系的确定和试用期的相关问题。如果您对于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到哪里鉴定?
      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后,如果伤害程度较严重,造成劳动者身体残疾,或者对正常工作和劳动造成影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结果也是后续进行康复治疗和申请工伤赔偿的重要依据,那么,工伤鉴定到哪里鉴定呢? 一、申请工伤鉴定在哪里进行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


·计件工资的周六加班如何算加班费
      计件工资的周六加班如何算加班费?周六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倍计算,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种或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1) 能准确计量产品数量;(2) 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能准确检验(3) 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取决于工人的主观努力;(4) 具有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


·如何进行劳动关系认定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
      如何进行劳动关系认定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的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的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


·公司不发工资有什么后果
      公司不发工资有什么后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


·劳动合同违约的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违约的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对于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十六条中有如下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修改了哪些内容?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修改了哪些内容?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第十条后增加层高在2.2米(含2.2米)以上计算层数,不足2.2米不计算层数,顶层与坡屋面之间的架空层不计算层数。 一、土石方工程 说明增加第十六条定额中的‘主墙’是指结构厚度在120mm 以上...


·员工50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50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在用人单位工作,难免会碰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标志着双方的劳动关系被解除,也许可能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也许是员工的问题,但不管在哪种情况之下,都涉及到劳动合同赔偿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关于员工50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一、员工...


·实行计件工资是否有加班费
      我国规定的工时制度其实是比较多的,其中常见的就是八小时工时制,但除此之外还有计件工时制等等。不管是怎样的工时制,只要符合了加班的情形,那此时单位就应当支付加班费。那实行计件工资有加班费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实行计件工资是否有加班费计件工资制只是工资报酬计算的一种方式...


·约定工资可以包括加班费吗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支付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更大限度地利用劳动者,常常在合同中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中”。事实上,正常的工资和加班工资是两回事,合同中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中属于非法约定,因此没有效力,用人单位在工资之外仍然需要支付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


·一、误工费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误工费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


·新进员工入职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新员工进入到用人单位上班以后,除了要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以外,有些时候,还需要签订新员工入职协议。对于初步职场的新人来说,入职协议是很重要的,为了防止您落入到一些黑心用人单位的陷阱,方便新员工熟悉入职协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进员工入职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新进员工入职协议书应...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