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加了班之后该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加了班之后该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一般员工在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情况下是没有加班工资的,只有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才能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那通常员工在加了班之后该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呢?我国对加班工资的标准又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加点地工作,是许多企业中的常见现象。《劳动法》第41条、第44条明确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同时罗列了有关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口径。

首先,先界定“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计算方式。同时按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所发《关于职工全年全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0.92天,月平均工作小时为167.4小时”,可列出下列计算公式:

日工资=月实得工资/20.92×70%;小时工资=月实得工资/167.4×70%。

其次,针对下列不同情况,分别探讨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方式。

1、正常工作日内延长工作时间。对于正常工作日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或者按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或者按“做一小时还一小时”的方式安排补休。

2、休息日加班工作。对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计酬方式,或者按“做一休一”调休,或者按200%支付日或小时工资。但按劳部发(95)309号文第62条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企业(如商业零售业等)可不受此限,仅需将每月累计超过167.4小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的工作视为加班,并按 150%计发加班加点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根据1994年12月23日国务院发布、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年共有10天法定节假日,具体为: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劳动法》第44条明确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对于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计酬金,劳动部及上海市劳动局有关文件规定中,均未表示允许用“补休”方式来替代。


4、部分公民放假日的加班。《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中明确规定: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应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金,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二、加班工资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员工在被安排加班了之后,了解清楚如何计算加班工资,这是很重要的,毕竟有的单位可能会不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进行支付,这样就会对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一般在不同时间段安排加班的,法律中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续签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续签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劳动合同解除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老工伤的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吗?
      老工伤的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吗?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


·为了防止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工程施工前提出都会
      为了防止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工程施工前提出都会约定质保金,质保金的目的是为了在由于程质量问题发生损害现象时,能够及时处理,因而质保金有督促承包方按照要求施工的作用,一般来说,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多少钱? 一、质保金的主要功能 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


·广州市是我国建筑大市,每天都有新的工程项目上马。对于一个工程
      广州市是我国建筑大市,每天都有新的工程项目上马。对于一个工程而言,工程质量合格是基本的要求。广州市对工程建筑质量的监管非常严格,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广州市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又出台了实施细则,那么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 广州...


·烫伤工伤认定的手续是怎样的?
      工人在车间工作期间,如果从事的高温冶炼工作,有时候会被飞溅的钢水烫伤,这种属于工伤范畴,工人要通过企业做一个工伤认定。只有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工人才可以拿到工伤赔偿。如果是本人申请认定的,要掌握相关程序。那么,烫伤工伤认定的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烫伤工伤认定...


·诈骗团伙员工要怎样定罪
      需要根据员工是否知情来定罪。员工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仍然积极接受安排从事犯罪行为,此时员工也构成犯罪,属于共同犯罪,需要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只是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可能被认定为从犯,因而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已。员工不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误认为是日常的正当工作...


·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有哪些
      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有哪些? 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的主要内容。 1、为了帮助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特发本表。 2、本表所列各项内容都是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如实填写。 3、由于本表针对所有劳动纠纷案件,其中有些项目可能与您的案件不符...


·受伤职工去哪里认定工伤
      受伤职工去哪里认定工伤如发生工伤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目前各地均设有行政服务中心,里面也有劳动工伤窗口,便于申请工伤。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单位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
      单位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尽管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议也具...


·员工被辞退了年假没休完怎么办
      员工被辞退了年假没休完怎么办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


·如果企业没有和劳动者即使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需要和劳动者补签
      如果企业没有和劳动者即使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需要和劳动者补签的。补签的时候还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不过,补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为了防止产生法律漏洞还需要注意很多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补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补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劳动合同》前,公司要全面审查员工法律主体...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