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使用童工的处罚是怎样的
您知道童工的范畴是什么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是不能使用童工的,否则的话就要受到处罚。那么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童工的范畴是什么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本细则规定允许从事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使用童工。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做童工。
2、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报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文艺工作者,系指专门从事表演艺术工作的人员。
运动员,系指专门从事某项体育运动训练和参加比赛的人员。
艺徒,系指杂技、戏曲以及工艺美术等领域中从师学艺的人员。
3、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用工单位和个人,在就业登记、核发务工许可证、职业介绍、发放营业执照、办理招收录用手续等环节,必须严格核查就业、应招人员的年龄,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
核查年龄以公安机关发放的本人身份证为准。
任何单位或个人与童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单位使用童工有什么处罚
1、 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当地企业职工因工出差的标准支付。
2、 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等费用,医疗期最长为20个月。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其他费用,按下列标准支付:
(1)根据残废等级,比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发给致残抚恤费。
(2)童工死亡的,应发给童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5个月的丧葬补助费,并给予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0个月的经济赔偿。
3、 对违反《规定》和《河南省〈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的有关人员,应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提请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第十二条执行。
4、对违反《规定》和本《细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由当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纠正并处以罚款:
(1)单位每使用1名童工的,罚款3000元。
(2)职业介绍机构及其他单位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1名童工,罚款2000元。
(3)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工出具假证明的,每出具1个人的假证明,罚款2000元。
5、对违反《规定》和本《细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个人,由当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1名童工,罚款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1名童工,罚款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600元。
(4)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1名童工,罚款1200元。
6、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细则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罚款标准加重处以3倍罚款:
(1)使用童工两次以上的;
(2)使用童工3个月以上的;
(3)数次介绍童工的;
(4)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7、 罚款依照《河南省执法机关实施罚款没收财务条例》的规定执行。
罚款和按照本细则规定支付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致残抚恤费、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经济赔款,企业应从留利或其他自有资金中列支,行政事业单位应从预算外资金中列支。
8、 对违反《规定》和本《细则》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第十四条执行;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第十五条执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对“童工的范畴是什么”以及“单位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等问题的解答,不知道有没有帮助您解开疑惑。对于未成年人,我国采取的一般都是保护原则,为了他们能够健康成长,所以禁止单位使用童工。
·签订劳动合同后走人会怎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后走人会怎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直接走人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
·公司无订单放假扣绩效工资合法吗?
公司无订单放假扣绩效工资合法吗?
一、公司无订单放假扣绩效工资合法吗
公司扣绩效,必须有规章制度规定,如果没有就于法无据,其行为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因此,你只要有单位扣除工资和劳动合同等方面的证据,如果劳动仲裁或...
·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在找工作的时候,一经用人单位录用就要签署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可是有些用人单位第一个月是不签署合同的,这也是合法的,第二个月再支付双倍工资。那么如果第二个月有事不能工作了,我们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可否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
·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第一个月内我们就需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关系
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第一个月内我们就需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关系合同,否则我们都可以对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状告要求赔偿,因为不签订劳动协议合同的话,后续遇到问题处理起来是非常麻烦的,甚至可能出现无法证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现象存在,所以对劳动关系我们需要有非常明确的认知,对于劳动关系的分类...
·四川省工伤认定年龄是否有限制
其实国家对于工伤认定的要求也是比较严格的,工伤认定当中的最关键的主体无非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除了对工伤认定的范围有着明确规定以外,全国各地实际上对于工伤认定的年龄问题,也是广大劳动者比较关心的。就比如说四川省内的劳动者要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对于四川省工伤认定年龄是否有限制?这也是...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如何算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如何算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
·一、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2、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
·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的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支付双倍工资。那么要是用人单位之前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事后补签了劳动合合同还有效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
一、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
·不能胜任工作该怎么认定?
劳动者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时经常发生纠纷,企业说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员工说自己的能力符合企业的要求,两者之间对是否不能胜任工作达不成一致性的意见,从而发生争议。那么,不能胜任工作该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不能胜任工作该怎么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结论,需要以下几个方...
·上下班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算工伤吗?
一、上下班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的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从事餐饮多少岁属于童工不得录用?
童工属于法律禁止使用的,所以现在大部分人都知道使用童工违法,如果企业不遵守法律规定,违法使用童工,那是需要接受法律的处罚的。虽然知道使用童工违法,但大部分人都对童工的划分标准有所不知。比如,从事餐饮多少岁属于童工不得录用?下面我们就给您分析下。
一、童工的年龄范围界定
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