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死亡后逃逸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在当今社会,交通事故是发生频率最高的事故之一,每年有许多人死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已经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是刑罚的加重情形,也就是说逃逸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担更重的刑事处罚。那么交通肇事罪死亡以后逃逸的刑事处罚是什么?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交通肇事罪死亡以后逃逸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以得出,交通肇事罪死亡以后逃逸的刑事处罚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刑罚加重情形有哪些
1、以伤亡人数来确定犯罪情节标准。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为重大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的,视为情节特别恶劣。
2、以财产损失数额来确定犯罪情节标准。“重大公私财产损失”是客观上造成的损害还是不能赔偿的数额。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3、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和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都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但二者适用的情形不同。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逃逸是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我们在上文中已经详细的介绍了有关交通肇事罪死亡以后逃逸的刑事处罚是什么的问题,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对交通事故肇事罪的加重情形进行分析,分为三种情况,具体的内容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车子高空坠物保险赔吗?
      有时候我们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车子停在路边或者小区里,可能会被上面坠落的物体砸到,从而车子受到损害,而我们知道车子修理一般都需要花很多钱,特别是豪车。那么车子高空坠物保险赔吗?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和保险,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一、车子高空坠物保险赔吗? 我司对高空坠物...


·最新强迫交易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强迫交易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 最新强迫交易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强迫交易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一、人伤交通事故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人伤交通事故起诉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要交税吗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要交税吗?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不需要交税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离婚导致的财产分割,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房屋产权转移行为。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只有房屋转移才需要缴纳税费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


·车祸没达到伤残怎么赔偿
      可以要求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商品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商品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全款买房的流程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买房需求;2、搜索相关楼盘信息,挑选楼盘、房源;3、现场查看户型周边等,选出最终要买的楼盘;4、交定金、签署认购书;5、签订买卖合同,付全款;6、验房收房;7、办理入户及初始...


·交通事故证明书通常只是指明交通事故事实的文件
      交通事故证明书通常只是指明交通事故事实的文件。它通常包括交通事故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交通事故涉及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和驾驶执照登记)等。这种情况将基于交通部门的现场调查,说明事故的具体原因,交警支队人员出具的证明也必须写明具体日期。 交通事故的...


·怎么查公司交的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一种保障性待遇,由每月所得工资中直接扣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用于缴纳,但是怎么查公司交的五险一金是很多朋友都想问的问题。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希望能对各位朋友有所帮助。 首先,教您公司交的五险一金查询方法有哪些,您可以通过登录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火车票预售期是什么?
      火车票预售期是什么时候?一、火车票预售期是什么时候 目前,火车票预售期为30天。 例如:1月1日发售1月30日以内的车票,互联网售票和电话订票的预售期30天(含当天)。现在全国各地网络预售时间基本都是30天。关于恢复60天预售期时间由铁路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具体的,可以关注铁路部门...


·交通事故中工伤护理费与误工费会赔偿吗?
      交通事故中工伤护理费与误工费会赔偿吗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是有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付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什么?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车辆越来越多,对于交通的需求越来越大,道路愈加拥挤,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交通事故愈加频发。这就需要您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用以应对突发事件,下面为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