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毒有害工种包括了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虽然法律中规定一般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而女干部则需要达到55周岁。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也存在那种提前退休的情况,而一般都集中于有毒有害工种中。究竟法律中规定的有毒有害工种包括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有毒有害工种包括哪些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指出,特种作业的范围应包括: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其实对身体的损伤是很大的,而这个时候出于对这类劳动者的特殊照顾,法律上面也允许他们提前退休,即在没有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的时候,就可以退休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而针对从事这类工种的劳动者,其实平时也是有其他的补贴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对于检察院有加班工资吗?
      对于检察院有加班工资吗?没有加班工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检察机关来确定,法律上对于普通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


·工程用地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用地纠纷怎么处理?工程施工是从工程用地基础上开始的,现实中存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就工程用地产生纠纷。那么工程用地纠纷一旦发生,双方当事人应该如何解决?双方应该采取什么方式来防止出现纠纷?我们根据相关资料,通过下文来告诉您这些问题的答案。 一、工程用地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1、当...


·什么工伤认定才会通过?
      什么工伤认定才会通过? 一、什么工伤认定才会通过? 只有在工作的范围之内受到的伤才会被通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


·哪些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哪些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哪些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建筑工程索赔费用的组成是什么?
      建筑工程索赔费用的组成是什么? ?(一)人工费 指列入概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在索赔费用中还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等损失费的累计,其中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


·工伤后还未做鉴定公司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工伤后还未做鉴定公司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一、工伤后还未做鉴定公司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工伤后还未做鉴定公司辞退员工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公司不能辞退职工的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


·拖欠工程款如何打官司?
      拖欠工程款如何打官司?打官司其实就是诉讼,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审判来解决问题。如,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选择诉讼是一件非常好的选择。那么拖欠工程款如何打官司?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拖欠工程款如何打官司? 一、诉讼时间的掌握 企业应选择起诉的...


·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17号令)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


·一、劳动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一、劳动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附随义务包括:保密义务、竞业禁止等,附随义务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承担的义务,它具有不确定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因此,在适用时必须慎重,避免片面加重劳动者的义务和任意扩大解释。保密义务的范围:所谓“秘密”,是指有所隐蔽、不让人知道的事情...


·建设工程留置权能否适用?
      留置权是债权人依法行使的一种权利,它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债权的人债权不受到侵犯,它适用于众多领域。债权人取得留置权的前提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而且它是针对债务人抵押的不动产行使的,那建设工程留置权能否适用?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建设工程留置权能否适用 建设工程留置权可以适...


·贵州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内容有哪些
      贵州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内容有哪些 近些年,我国建筑工程建设发展比较迅速,作为建筑工程重要内容之一的工程造价也在不断发展。为了规范企业的工程造价行为,贵州省制定了贵州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那么其内容有哪些呢?那下面是贵州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内容,请您阅读。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