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怎么办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 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 赔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判决书是经过了法院审判、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并且判决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所以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的话,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的申请时间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三、交通事故赔偿金额的计算
(一)赔偿项目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计算方法
1、单项赔偿项目的计算
受害人及其被扶养人的各项赔偿项目,在依据相关标准计算,其中伤残赔偿金和被扶养费人生活费在计算总额后乘以伤残系数确定。
2、赔偿总额的计算
赔偿额在将各单项赔偿项目数额相加,扣除交强险赔偿限额再乘以责任系数,然后加上交强险赔偿限额确定。计算公式:赔偿额=(赔偿项目总额—交强险赔偿限额)×责任系数(责任比例)+交强险赔偿限额。
综上,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交通事故判决书的申请时间是一年。最后是交通事故的赔偿计算,包括赔偿的项目和计算的公式。详情请咨询网站。



·民法典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民法典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停水停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变化的通知是怎样的?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变化的通知是怎样的? 质押式的回购在经济市场之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回购方式,对于民事主体来说,需要知道最新的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变化,才能确定公司的行为,是符合既定的法律的规定的,并且不会对自己的权益,造成侵害,即使是在被侵害之后,也可以及时得到救济。 一、...


·安徽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往往会根据现场情况和相关证据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将会在后期理赔中起到重要作用。那么,安徽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呢?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


·一、要提供交通事故误工费纳税证明吗?
      一、要提供交通事故误工费纳税证明吗? 不一定,只要是能证明你的收入状况证据即可。 主张赔偿误工费,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工作单位开具的误 工证明、误工人员的工资单、误工人员的纳税证明。误工证明应当说明误工人员的收入状况(包括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误工人员 耽误工作的时间,扣发误工...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


·酒后驾车扣6分还是12
      酒后驾驶机动车扣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通事故罪是不是累犯
      交通肇事罪不会构成累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主观方面就是过失,是过失犯罪。《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


·车祸骨折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车祸骨折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


·小车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
      小车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您都是知道的,只要是在买东西的时候都会缴纳一定的税务的,特别是价格较高的就会缴纳更多的税款了,现在很多的朋友都是买了小车车船的,而且在买的那一年就缴纳了税款的,那么小车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以及缴税规定如下所示。小车车船税是否每年缴纳我国对于车船税的征收已经有...


·小产权房子怎么交易?
      随着我国房价的节节攀升,住房成了老百姓的一个大问题。因此,就催生了小产权房的发展,难以承担高昂的商品房价,转而入手小产权房,成了很多人的选择。但是,小产权房的非合法性也带来了后期转让的问题,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从中牟取利益。接下来让我们介绍一下小产权房子怎么交易的内容。 一、小产权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