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书的样式是怎样的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对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做出协商,然后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个离婚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呢?而离婚协议书的样式又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1、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决定子女的抚养问题,明确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探望权的行使方式等,有可能的话建议同时约定违约责任;

3、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明确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承担;

5、离婚后双方居住问题的解决方案,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二、离婚协议书的样式

离婚协议书

男方:某某,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女方:某某,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 方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上文中主要为您介绍了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同时还为您带来了离婚协议书的样式,各位要是有需要的话,可以适当的进行参考。但需要注意,离婚协议书只有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备案之后才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几类
      我国既然制定的有国家赔偿法,那么该法绝对不应该只成为摆设,您只要有切实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相关权益,被国家有关机关遭到了侵犯,不管维权的过程有多么的困难,最终法院是会给予当事人一个公正裁决的。另外我国也对国家赔偿的类别进行了划分。那么,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几类? 一、我国规定...


·离婚协议书可以公证吗,能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吗
      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为了避免日后反悔,都会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书,可是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首先要知道离婚协议书可以公证吗。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具体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公证吗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


·夫妻之间有什么义务 夫妻的义务有哪些
      男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再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此时就会成为合法的夫妻。当然实践中,因为一些情况可能让夫妻关系无效或可撤销,但在此之前并不影响夫妻之间履行一定的义务。那到底夫妻之间有什么义务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之间有什么义务 1、同居...


·法律规定子女监护权包含什么内容
      ?监护权分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和对精神病人的监护权,所谓子女监护权,就是父母对于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所享有的监护权。监护权既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责任。那到底法律规定子女监护权包含什么内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子女监护权 1、监护权分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和...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可以自由协商约定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其中就包括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通常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那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


·离婚起诉书如何写 有什么注意事项
      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交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书不仅应包含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具体的事实和理由等,最重要的是其中的诉讼请求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如果当事人请求的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是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到底离婚起诉书如何写。 一、离婚起诉书如何写 ...


·离婚后未分割财产法院起诉是否可以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
      离婚后未分割财产法院起诉是否可以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在我国老婆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在我国老婆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在夫妻感情不和时,女方有权起诉离婚。但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所以说,如果男方也是想要离婚,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能建议男方积极应诉。但是,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要积极的寻...


·夫妻不离婚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吗
      您应该都是有感觉的,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生活中,有的人可能不照顾家庭,同时还经常从家庭拿钱。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不离婚的话,是否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不离婚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吗 夫妻出现矛盾时掌握财产一...


·婚外情怎样取证才有效
       据调查表明,现在导致夫妻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婚外情行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出轨。而这种情况下另一方要想离婚的话,则就需要收集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实践中,婚外情怎样取证才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外情怎样取证才有效 现实中,证明婚外情的证...


·丈夫怎样给妻子写遗嘱才会有效?
      丈夫怎样给妻子写遗嘱才会有效? 一、丈夫怎样给妻子写遗嘱才会有效? 丈夫作为代理人给妻子写遗嘱才有可能会有效,但是此时必须是已经确定了妻子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主体,并且在订立遗嘱时,不能损害妻子的财产。 丈夫给妻子遗嘱的书写格式具体如下: (一)首部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