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怀孕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可以恩爱到老的,很多夫妻中途感情破裂就会选择离婚,甚至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夫妻也不在少数,那么很多人就有关心怀孕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我们下文对这个问题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
一、怀孕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以下情形的,女方可以要求赔偿:
1、重婚
《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条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进行了界定,即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
《<
婚姻法>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
二、怀孕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出怀孕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多少,但是一般可以参照以下情况: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
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若发生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边远山村,几十元的赔偿数额可能就会平息纠纷。反之,若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类似的纠纷,裁判上千元的赔偿数额,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够服判息诉。看了上述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怀孕离婚要求赔偿是可以的,但是赔偿的金额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只能够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你有相关纠纷,可以直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帮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权与抚养权有何不同?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父母在孩子还没有成年的时候对其负有监护的义务,同时也需要抚养自己的孩子,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或多或少有这样的疑惑,监护权和抚养权在我国的规定是怎样的,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权与抚养权有何不同?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


·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吗?
      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吗? 一、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吗? 婚内出轨生子不一定就会构成重婚罪,对于重婚罪一般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提供自己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婚姻无效怎么办结婚证?
      婚姻无效怎么办结婚证? 婚姻无效无法办理结婚证,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不仅是需要去民政单位进行办理相关的手续,如果涉及到数额庞大的婚后财产夫妻之间如何进行分割都是一个难题,那么,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呢?下面,跟随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资料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包括什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
      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包括什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物权法上的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是一致的。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分割财产的情形就是属于物权法上的重大理由。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了一方可以主张分割共有财产的两种情形:...


·事实婚姻办结婚登记如何办理?
      事实婚姻办结婚登记如何办理?正常办理。就作为新的婚姻。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有条件地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尽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经过确认,法律上将事实婚姻视为一种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予以保护。因此,事实婚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必须是在1994年2月...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什么 ?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什么 ?一、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什么 男性在女性哺乳期的时候是不能离婚的,但是如果男方是过错方,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可以要求得到双方财产的大部分或者是全部。另外,女方还可以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及男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个抚养费需要算到孩子18岁。 如...


·离婚之后怎么申请变更抚养权
      即使在离婚的时候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但在之后的日子里面另一方也是可以随时申请变更的,只不过申请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则变更也不会成功。那实践中究竟一方在离婚之后应该怎么申请变更抚养权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一、离婚之后怎么申请...


·军人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军人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及各方承担的份额,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必要的抚养费也是子女生存、接受必要教育的基本保障。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


·双胞胎如何抚养,抚养权如何规定?
      若在婚姻存续期间,若生育了双胞胎的,此时,若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议达成一致的,会交由人民法院裁决。在司法实践中,以离婚为由,请求分配孩子的抚养权的民事诉讼案件是较为常见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双胞胎如何抚养,抚养权是权如何规定的?原则上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双胞胎子女抚养权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