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3、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4、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5、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股票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是属于严格的公平竞争的市场,只要这样才能够保证市场的公平性和竞争性。如果有人利用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一些小道消息来进行操纵证券和期货市场的话,那么将会对购买者的个人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对证券交易的价格和交易量进行操纵,是属于严格违法行为,将会受到处罚。



·死刑缓期的适用条件有哪些,考验期如何计算?
      死缓的全称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其实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但是适用死缓的必须要满足相应的适用条件。那么您知道死刑缓期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死刑缓期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


·司法机关没有证据可以入罪吗
      司法机关没有证据可以入罪吗 一、司法机关没有证据可以入罪吗 没有证据是不可以入罪的,如果没证据的,在一般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是不能进行刑事拘留的。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


·根据刑法规定卖驾驶证判几年?
      一、根据刑法规定卖驾驶证判几年?根据刑法规定卖驾驶证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为现在在我们国家进行买卖驾照证的话,有可能是涉及到相关的身份证件的贩卖,所以他会被判定为非法买卖身份证件罪,这样的话进行相关的判刑的时候,就应当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判断。二、驾驶证新规定:大型客车、...


·无证驾驶如何延期拘留
      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实际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看公安局的最后决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


·职务侵占罪公安不管吗
      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要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


·犯罪中止够不够成犯罪?
      犯罪中止够不够成犯罪?犯罪中止够成犯罪,同时也会被判刑,但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刑罚,但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也是有可能不判刑的。刑法是对于各种犯罪行为的规定,也是对于公民权利的制约。在刑法当中,对于犯罪的各个状态和各个手段等等都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来规范我们的日常生活。当然...


·当事人盗窃未遂不属犯罪吗?
      一、当事人盗窃未遂不属犯罪吗?对于未遂犯,当然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是犯罪未遂也算犯罪的。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


·一般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一般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怎么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


·逃税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有什么不同?如果认定确实属于逃税罪的话,此时法律中关于逃税罪的量刑标准又是怎样规定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


·刑事诉讼法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如果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可以申请对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但此时公安机关是没有权限决定进行逮捕的,需要提请检察院批准。而实践中,检察院也有可能不批准逮捕,那刑事诉讼法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诉讼法不批准逮捕...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对于民间集资的行为,其实我国法律中是不允许的,一般只有银行才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资格,毕竟银行财大气粗同时也有国家相关法律的监管,因此也是比较安全可靠的。而要是私人之前进行非法集资的话,则很容易演变为集资诈骗罪。在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需要看有没有符合规定的构成条件内容,那么集资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