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不赔偿怎么打官司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车祸不赔偿怎么打官司

在生活当中,每天都有车祸发生。在发生车祸后,双方会对赔偿事项进行协商,如果对赔偿事项协商不到位,就会产生纠纷。这时候,有很多人会选择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纠纷赔偿判定。那么车祸不赔偿怎么打官司,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话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车祸不赔偿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二、交通事故打官司有必要请律师吗

实践当中,很多受害人因为不懂交通事故索赔的法律知识,又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等其发现自己实在无法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再来找律师时,往往已错过了很多重要时机。对此,我们特针对一般交通事故类型的几个重要阶段,讲解律师在其中的作用。

《事故认定书》作出前这个阶段由律师开始介入的好处是,在认定书未作出前,就开始注重各种证据的收集,受害人一旦对认定书作出结果不服时,律师可以及时申请复核等;

《事故认定书》作出后,调解或诉讼前(未出现伤残或死亡的情况此阶段,关键点在于责任划分后,如何索赔向谁索赔索赔多少是调解还是诉讼等一系列的专业问题不同的人操作会有不同的结果,专业律师的操作百分百会让受害人利益最大化;

伤情或伤残鉴定前伤残级别的不同极大影响获取赔偿的金额,何时进行伤残鉴定,选择什么样的鉴定机构都会有不同的结果。实践中曾经发现受害人自己寻找鉴定机构为 10 级,而律师寻找的鉴定机构为 8 级,原因在于不同的伤残情况寻找相应的鉴定机构尤为重要,专业律师可以为受害人在最适合的时候,寻找最为适合的鉴定机构;

伤情或伤残鉴定后此时律师的关键在于,对鉴定结果评价是否需要重新鉴定作出评价,以及鉴定结果出来后,如何计算赔偿项目以及确定赔偿义务主体,一般情况下出现严重伤亡情况,专业律师都不会建议快速调解;

调解结果不满或者诉讼结果不满一般情况下,到了这个阶段,若伤情或伤残结果几乎定下来的话,专业律师在赔偿项目计算方法、受害人适用何种标准提供专业指导。

车祸不赔偿怎么打官司,具体的流程我们在上文做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在进行受理过程当中,双方一定要出示相关的证据,以便给您带来有利的条件。由于很多受害人不懂相关法律知识,在解决问题上会走很多弯路,所以在打官司时请一定要请律师,不要错过处理的最佳时期。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什么?
      对于投资者而言,及时获取市场信息是非常重要的,这对于指导投资有重大意义。而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自身便利的条件,可以接触到一些未公开信息。这类信息是不能用于个人交易使用的,否则就会违法,我国刑法中也有相关的条文。那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


·一方逃逸另一方保险公司交强险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是每个人都尽量避免的,一方面是对自身安全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人的表现。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车主一般在购车时也会为爱车购买保险以挽回损失,保险公司也会要求交通事故责任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事故发生后一方逃逸另一方保险公司交强险如何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逃逸方...


·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是那些
      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是那些第三者车险赔付范围为: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简言之,就是交通事故中对于车子碰到的人祸无的损失赔偿,不包括主责车内人员和车辆的损失。第三者车险的保额从5万到上百万不...


·一、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还会判处刑罚吗?
      一、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还会判处刑罚吗? 1、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不会被法院判处刑罚了,如果接受了刑事处罚,那么行政处罚还会不会追究。具体是否会被判处刑罚,由醉驾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罪名来决定。 2、酒驾的一般处罚 (1)《道路交通安...


·现场交通罚款需要在多久之内缴纳?
       一、现场交通罚款需要在多久之内缴纳? 十五天之内。现场交通罚款是指车辆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交警现场开具交通违法罚款单,车辆驾驶员可直接到罚款所在地指定的交通罚款代收银行缴纳罚款。现场交通罚款需在15天内缴纳,否则超出15天后需每天按罚款本金的3%加缴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会超...


·一、社保没有满一年,补交社保可以买房子吗?
      一、社保没有满一年,补交社保可以买房子吗? 不可以, 如果一个地方需要有社保才可以买房,那么社保是需要连续缴纳的, 需要社保买房的含义是需要社保的连续性,而补交的社保,是不可以在有社保规定的地方买房的。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


·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
      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车主购买了交强险,对受损方的赔偿也是有一定的限额的,这也就是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内容。在不同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赔偿限额不一样。那对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呢?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


·就实际情况来看,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类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
      就实际情况来看,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类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随着提升,由于交通事故发生后带来的社会危害是比较大的,故而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国家了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交通事故责任区分的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


·我们身边肯定发生过交通事故
      我们身边肯定发生过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会伴随着误工费,我们国家对于误工费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误工费是由肇事者来进行支付的,误工费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合法利益。那么交通全责事故中对方要误工费合理吗?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后病历重要吗?
      一、交通事故后病历重要吗?病历肯定是很重要的,可以证明受伤的事实;在处理时就应该要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


·股份转让需要怎么交税,交什么税
      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